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温州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消费维权的投诉、举报逐渐升温。 消费“踩坑”,该怎么维权?记者整理有关案例并采访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阮婷婷,就这些纠纷案例进行逐一解答,为市民支招。 承诺“考不上可退款”,可退款怎么这么难 去年3月,市民王先生因职业提升需要,准备报考二级建造师。他在路边传单上看到“温州学前教育”机构的广告:包过考试,若考试不通过可退还学费。王先生心动了,考虑之后前往位于鹿城区华盟商务广场的“温州学前教育”机构报名,签订协议并缴纳4500元学费。 报考二级建造师需要通过三个科目,王先生通过该机构提供的网课视频、纸质学习材料、网络真题等学习后,于今年2月参加考试,但只通过了一门科目。 他向培训机构申请退费,但被工作人员拒绝。机构方以王先生的网课学习没有达到规定学时,且已经通过了一门科目等为由,拒绝退还其他两门科目的学费。 王先生表示,“考试包过,不过退款”套路太深,现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另外两门科目学费。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培训机构与王先生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适格,协议内容合法。合同自成立时已生效,属于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培训机构拒绝退款的行为则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剩余学费。 考不上就只收资料费,“资料费”却变多了 去年10月,市民张女士在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东路的“春华教育龙湾分校”,花8100元报名提升学历的学习和考试。 张女士说,商家曾承诺,考不上就只收取500元资料费,其余能退款。由于再过四五就开始2020年度的考试了,商家推荐张女士先学习,再参加2021年度的考试。张女士表示,看了一个多月的网络课程,她不适应机构安排的课程进度,学习上有点吃力,于是向商家协商退款。 刚开始商家并不同意,后来在沟通中表示,可以退款,但要扣除资料费800元。 张女士不解,今年新一轮的课程自己都还没学,更没有报名2021年度的考试,没有产生任何费用,为啥资料费会从500元上涨到800元?她要求该机构退还除了500资料费之外的所有费用。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所谓受法律保护,就是说,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未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内容,从而使对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时,非违约方可以依法维权,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起纠纷中,张女士报名提升学历的学习和考试时,商家曾作出承诺,考不上仅收取500元资料费,其余均能退款。张女士随即转账8100元,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达成口头协议。现在商家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变更原先约定的内容,显属违约同样也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张女士作为消费者,可以退回除了500元资料费之外的所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