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在美容院消费9万余元,服务项目还未享受完毕,美容院却已注销登记并转让店面,这可急坏了她。近日,平阳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5月,徐女士经朋友介绍,在平阳某美容院签订《美容服务合同》,由美容院为其提供店内美容保养项目服务,为此徐女士支付相关服务费用3980元。2019年4月,美容院开展新的代理项目,代理美容美体模具,作为老顾客,徐女士也被推荐了相关套餐,“我们家的塑形套餐卖得很火爆,而且效果特别好,现在刚开始价格优惠,大家都抢着买。”徐女士认为美容院之前的服务尚佳,且自己确实有塑形需求,于是先后支付3笔费用购买塑形套餐和配套模具,合计94440元。 此后,徐女士领取了部分模具并享受了几次套餐服务。过了一段时间,徐女士再到美容店美容,谁料美容店因经营不善已经注销,并将店面转让给其他商家经营餐饮店,徐女士电话联系美容院的老板时却已打不通号码了。 经核算,徐女士发现自己未消费的美容保养项目价值1600元,未领取模具价值46000元,效果没达到,店却已经关门,因催讨无果,徐女士向平阳法院起诉。 因电话无法联系,法官通过公告送达通知美容院相关负责人开庭时间及地点,老板看到公告后主动联系法官。因双方均同意调解,且美容院已注销,法官组织双方协商,美容院老板与徐女士私下达成协议,老板同意退还徐女士未领取模具的10%款项4600元,并交付剩余模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