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浙0382破66号之一
本院根据张晨炜的申请于2025年9月5日裁定受理龙飞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9日指定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为龙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龙飞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0月23日前,向龙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省瑞安市罗阳大道东晖华庭商业楼五楼(品和律师楼);邮编:325200;联系人:邵乐培、陈周;联系电话:13587525031、13958830196】 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龙飞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龙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 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 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九月九日
龙飞集团有限公司
龙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9日,是一家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的综合性集团企业。龙飞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3家公司,具有6处分支机构。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宁康西路338号,注册资金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配件、空分成套设备,仪器仪表等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