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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民中路上惊现“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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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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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人行道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市民的出行安全,更是城市形象的重要展示窗口,然而,沿街商铺装修过程中非法占用人行道、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市民路上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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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巡逻中发现,位于人民中路134号的商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进行装修施工,店铺外放置的手脚架与梯子已明显干扰到路上行人通行。执法队员当即拍照取证,并上前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向商铺负责人详细解释了占道装修的危害性和正确的审批装修流程。经教育后,商铺负责人将占道的手脚架等装置收回,并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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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装修成“拦路虎”,鹿城执法为民除。下一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对沿街装修行为的监管力度,减少不文明装修行为对周围市容环境及居民造成影响,做到还路于民。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广场、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工程建设等情形需要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不得遮盖路标、街牌。                        
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举办文化、公益及商业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要求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除,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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