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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增值1.66亿元!温州53万业主喜获大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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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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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8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温州鹿城、龙湾两地的不少业主最近喜获大红包。记者从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获悉,经过一年的管理和运作,该中心近日已将2023年度的维修资金增值收益1.66多亿元全部分摊至鹿城区和龙湾区的53万多户业主的分账户,彰显了对业主权益的尊重和维护,也为小区公共设施的持续改善和升级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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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正常使用的资金,也被称为房屋“养老金”。该笔资金由购房者在购房时交纳,如小区有维修、更新和改造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可向资管机构申请。例如,近期我市发布通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组织积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安装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桩,以解决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治理难题。

房屋养老金”由业主所交,那产生的权益如何回归业主?对此,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为更好保障业主权益,让维修资金“钱生钱、利滚利”,以科学的管理措施和稳健的增值方式不断实现增值收益新的突破,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组织资金存放,并全部按照三年定期存放增值,收益居全国前列。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维修资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如果房屋由于征收等原因灭失,则业主可以向属地资管机构申领该笔资金。
与此同时,在面对维修资金少于首期缴交30%的情况时,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还积极鼓励并引导业主组织制订维修资金续筹方案,采用公共收益续缴维修资金的方式,以确保资金的持续稳定增值,为小区的持续发展和公共设施的长远维护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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