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884|回复: 1

花5600多元买车险,温州男子不料买了个高仿版

[复制链接]

118

主题

0

回帖

59

积分

嫩笋

积分
59
发表于 2024-2-29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买车险时,一不留神上当受骗:花5600多元购买了“国信(湖南)统筹”,出了事故后才发现,这个无法起到保险理赔作用。现在公司注销,销售人员也纷纷离职。浙江温州的李先生不知道怎么维权。
据了解,全国多地司机遭遇类似骗局,事发后维权难。律师提醒,统筹公司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在认定赔偿责任时,无法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来电:对方自称“人寿保险” 出售的却是“国信统筹”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家住浙江温州,2022年8月份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办理了网约车相关证件手续,第一次买的是平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合计13000元。
在2023年6月份,他突然接到了一位自称是中国人寿车险的保险业务经理小吴的电话,加了微信名为“AA”人寿车险经理小吴的微信。对方称,可以帮他办理续保事宜,简便、便宜,经过一番了解后,自己将身份证、行驶证、照片发给了对方。小吴发了报价单,交强险1980元、商业险5683.48元(李先生提供一份支付单显示:国信统筹5683.48元),对方当时承诺是200万的全额保险,包括自损和驾乘、不计免赔。发生事故理赔快捷,只要和她或客服联系一下就可以,并发给李先生几份她们的理赔案例。
Lm1j31Lh8zw8yYc7.jpg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因为打来的电话显示的是人寿保险,所以他认为这是人寿保险公司,就同意了。
2023年6月15日下午,小吴先发给李先生名为国信统筹的收款二维码显示要支付5683.48元。李先生付款后,小吴又发给李先生一份名称为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电子保单。当时,李先生还专门问小吴,怎么是湖南的公司;并详细询问了几个条款。小吴答复,这是上市保险公司,并承诺各项权益保障和全国大的保险公司一样,说统筹跟保险就是一个意思,但是名字不叫保险。
李先生称,自己当时其实没弄明白统筹保险是什么保险,觉得有保障就可以。为了更保险起见,李先生要求小吴把交强险一定买成人寿保险,小吴同意并于2023年6月19日发来人寿车险承保的交强险保单,李先生转了1980元。
李先生说,因为车辆正常行驶,从此未跟小吴联系。
意外:发生碰撞事故后 发现买来的“保险”不能用
李先生介绍,今年2月22日夜自己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他报了交强险,在联系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全国客服电话时显示没有此号码,交警现场查看了李先生的保单,当时在系统里找不到这家公司的任何信息。民警告诉李先生,他买的保险可能被骗了,不属于保险。李先生当时打了办理保险的业务员电话无人接听,微信没有回复。
明明掏钱买的保险,关键时候为啥不能使用?2月23日早,李先生打了银保监会电话,对方答复说,这不属于银保监监管范围。
李先生提供一份他购买的“保单”显示: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筹服务电子单(正本)。统筹单号:GXHN20236153XXXX。统筹金额(¥:5683.48元)。整个统筹服务电子单跟保险电子单整体相似,只是“保险”字眼改为“统筹”字眼。
维权:涉事公司已注销 多地曾发布风险提示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一路维权下来,还是比较困难的。根据营业执照信息,联系了湖南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这家公司已经注销无法处理,请联系这家公司在外地仍在注册经营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先生又拨打了能查询到的国信注册的五个省市的监督管理局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保单发生的时间和地区不归他们管辖,请找原国信公司注册地咨询(已注销)。李先生又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告诉他属于经济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
目前,李先生维权的结果是,银保监会只管理正规保险公司,而金融监管部门表示,之前没有管理过这种类似保险的金融服务,所以无法受理。
李先生想把自己的遭遇反映给广大消费者,他表示,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隐藏较大风险,希望这种现象能引起职能部门的重视。
2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搜索“国信统筹”会显示全国很多地方司机陷入“高仿车险”骗局。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国信统筹湖南、河北、邯郸、辽宁、海南等地有的公司经营异常,有的被限高,有的仍处于存续状态。根据“企查查”系统公布的电话,记者分别联系,多部电话处于停机状态。
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小吴”电话多次拨打,一直无法接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原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针对车辆安全统筹可能存在的风险,多地曾发布风险提示。
律师:统筹公司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冉琴介绍,机动车辆统筹合同(单)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所产生的目的在于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的行业互助性合同。统筹公司系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未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统筹合同也不是保险合同,在认定赔偿责任时,无法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根据统筹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消费者可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股东(需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责任等。
近些年,车辆统筹由于其费用低、审查宽松等情况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这些企业大多以“机动车安全统筹”“汽车服务”“交通服务”公司等命名,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列有“交通安全统筹服务”。但经网络平台检索,这些企业有很大一部分因被列入失信人、限制高消费、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这些企业涉诉案件不在少数。
冉琴强调,由于统筹公司不属于保险合同,消费者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合法保障。且相当大一部分统筹公司通常没有为未来赔付留存足够的准备金,风险极大。在此提醒各位车主,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3

主题

3198

回帖

2613

积分

元老

五星上将

积分
2613
发表于 2024-3-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类公司为何先前能注册并出售这类保单?难道相关部门没责任吗?按这逻辑我们是否也可以弄个彩票发行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5-4 18:09 , Processed in 0.047982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