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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31日凌晨0点40分许,范某某在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某某酒店内以800元的价格为他人提供性交服务。后于2021年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范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31日凌晨0点40分许,杨某在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某某酒店内以800元的价格让他人为其提供性交服务。后于2021年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31日凌晨0点40分许,雷某某在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某某酒店内以800元的价格让他人为其提供性交服务。后于2021年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雷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31日凌晨0点40分许,杨某某在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某某酒店内以800元的价格为他人提供性交服务。后于2021年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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