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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6亿元!温州出台新政,促进这一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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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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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0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今天上午,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科技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围绕《温州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温州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等话题介绍有关情况。



微信图片_20210720191912.jpg
蒋文广 摄



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龙军通报了《温州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据介绍,该政策措施的出台,旨在克服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短板,抢占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和产业高地,加速形成一批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




《温州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共5个部分、12条主要内容。




加强源头创新能力
支持药品研发创新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分取得开展临床试验批件、完成Ⅰ期和Ⅱ期、完成Ⅲ期临床试验三个阶段予以奖励。按照单个品种,创新药分别给予600万元12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改良型新药分别给予300万元12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在我市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



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

对企业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被国家、浙江省认定为创新产品且在我市产业化的,给予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豁免目录产品40万元一次性奖励、非临床豁免目录产品1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豁免目录产品60万元一次性奖励、非临床豁免目录产品2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支持仿制药发展

对企业新取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证书的仿制药在我市产业化的,每个品种一次性奖励400万元。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国内前三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再奖励100万元,豁免生物等效性实验的品种减半奖励。确定为参比制剂的品种奖励500万元



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支持创新成果产业化

支持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等项目在我市产业化。对新注册企业累计实际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现有企业新建项目累计实际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参照所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前3年给予奖励。其中,正式投产前已开始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以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年度起予以奖励。以上项目均不含企业园区类。



支持收购上市品种和受托生产

企业收购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国内首仿药等药品注册证书并在我市产业化且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自开始生产3年内按年度销售额的5%予以奖励。委托我市非关联企业生产且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自开始生产3年内按照年度销售额的5%奖励受托企业。同一品种每年奖励最高500万元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构建多元服务体系
支持产业服务平台建设

对新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总投资的20%、最高5000万元给予补助。对首次通过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支持研发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对本市取得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CRO(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DM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等研发服务的企业(机构),为非关联的市内、市外企业及机构提供服务的,年度合同实际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年度合同实际金额的5%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支持研发服务机构纳入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创新券抵用额度从50%提高到100%



支持企业购买专业保险产品

本市企业购买生物医药相关保险产品,按单个保单实际缴纳保费的50%、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支持产品市场开拓
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对首次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一次性奖励每个品种或剂型50万元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对新获得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认证等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每个品种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浙江伊利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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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产业发展机制
鼓励参与创新产品协同研究

支持医疗机构、企业参与我市非关联企业创新产品上市后监测及进一步研究,年度实际发生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主体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

推动建立临床试验项目纳入研究者的项目申报、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激励机制。建立区域伦理委员会,探索伦理审查互相认可机制。



中国工程院院士、微生物与生物技术药学专家、温州医科大学校长李校堃

政策适用对象

政策措施所指符合奖励、补助范围的企业或机构是指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温州市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中,企业须符合2019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健康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中大类编号09(医药制造)、10(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11(健康用品、器材与智能设备制造)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台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但“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同时,除本政策条款有明确指出外,原则上行政单位不作为奖补对象。


根据以上的范围划分,全市2900家生命健康类制造业企业中有2600家符合奖励范围,占企业总数的90%,充分体现了政策普惠性,也是让全市的生物医药企业能够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展开竞争,谁的创新产品多、谁的技术领先性强、谁的地方综合贡献度大,谁就有资格拿到更的奖励资金。


政策有效期

《温州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为3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考虑到药品研发周期、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和建设周期相对较长这些实际问题,为了体现政策对产业支持的持续性,市科技局主要打算从两个方面进行解决,一是政策措施有效期届满前,对产业发展状况、政策措施兑现情况和激励效果等进行评估,适时向市政府提出延长或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二是在附则第7条对重大产业项目进行了特殊约定,明确在政策有效期内已开工的项目,如果符合“支持创新成果产业化”条款的奖励条件,可以按本政策享受连续期限奖励,不受政策有效期限的影响。生物医药产业是我市自创区的主导产业,也是我市重点发展培育的五大战新产业,我市将长期持续地支持发展。


奖补申报流程

政策措施施行以后,申报指南也在同步制定,待提交惠企政策“直通车”在线兑现与监管系统后(即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企业和相关机构可全流程进行线上申报。时间安排初定于每年第三季度发布申报通知,受理申报时间期限一个月左右,供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关于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按照从申请到获取奖补资金全程在线办理的原则简化设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材料数量,减轻企业负担;关于资金兑现,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责任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其中,属于资格定补类的,当年申报当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属于数据核校类的,当年申报前一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根据政策条款,单个企业最高可获1.6亿元奖励。

为了方便企业自测自评,市科技局正在科技大脑上线企业自测政策配兑模块,企业进入科技大脑该模块后,只需选择企业资质、技术能力、拥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情况等信息,就能够快速匹配出可能达到享受条件的相关政策以及可兑现的最高金额。对于匹配到的政策,企业可以查看政策原文和申报指南,也可以通过科技大脑一键打通惠企“直通车”系统进行政策兑现,可极大节省企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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