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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收费1615例、重复收费27次 瑞安一医院被罚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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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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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在日常就医过程中,不少消费者都遭遇过被多收、重复收取医疗服务费用的情况。近日,瑞安一家医院因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价格法》的行为被立案查处,并处罚款10余万元。
  据悉,今年3月4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依法对辖区内一医院实施检查,在其收费系统中发现多个超额收费、重复收费的现象,因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法收费,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4日期间,该院在N-端脑钠肽前体(CNT-PROBNP)检查项目中,提供平诊服务而收取急诊费用,应落实最新文件(温医保发〔2019〕17号文件)收费要求而未落实,共410例,合计多收费46132元。其中,在牙科洁治(含牙面光洁术)项目中重复收取牙面光洁术费用27次,共计469元;在住院静脉输液(含材料)项目中,额外收取透明敷贴费用1615例,共计4552元,累计违法所得51123元。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院在提供医疗服务项目过程中存在多收费、重复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结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一项,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于2021年4月7日至4月14日在院内公告退款说明(公告期内无人登记退款),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51123元,并处罚款51123元,合计罚没款102246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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