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女子包某想要离婚,朋友魏某给她找了“律师”咨询以争取更多财产,最后“律师”建议将财物由魏某保管,后钱财被魏某据为己有拒不还钱。
包某报警后发现,原来“律师”竟然是魏某一人分饰两角冒充。
近日,平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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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女子包某通过微信“摇一摇”添加了魏某为好友,两人相谈甚欢。一日聊天时,包某向魏某诉苦,自己与丈夫关系日渐恶化,正在考虑是否要离婚。
魏某十分“关心”此事,为包某出谋划策,并对包某说道:“我认识一个律师,可以让他给你一些建议。”随后,包某收到魏某热心推送的名片,魏某介绍称这是“陈律师”。
包某信以为真,开始向“陈律师”咨询,“陈律师”建议包某如果想离婚,最好将财产尽早转移,这样可以得到更多财产。包某连忙表示希望由他帮忙保管,“陈律师”忙拒绝说:“律师不能帮客户保管财产,建议您让魏某保管。”包某便找到魏某帮忙,她通过支付宝和微信陆续向魏某转账98433元,并通过快递邮寄了18.45克黄金首饰(价值5185元)到魏某指定的地点。
之后,包某思来想去觉得长时间将大笔财产放在魏某处不放心,便要求魏某返还所有财物。
此时,魏某或称自己已经入狱,或称账户被冻结拒不还钱。包某无奈又数次联系“陈律师”讨说法,“陈律师”为魏某“垫付”了88元、4000元后就注销了账号,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是被诈骗了,便向警方报案。
原来,魏某是一个无业游民,因没有收入,他总是要靠母亲接济,平常都住在宾馆中。听到包某诉苦,他就起了骗财的心思,他一人分饰两个角色,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假冒“陈律师”提供“专业”意见,当收到包某的汇款后很快将这些钱挥霍一空。
法院认为,魏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魏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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