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65356|回复: 164

@永嘉县信访局:究竟是谁在说谎?

[复制链接]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发表于 2021-5-11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究竟是谁在说谎?
永嘉县信访局领导:
  我叫周海萍,1983年入伍,1988年入党,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老职工,是一名受党和部队教育多年的党员、转业军人。
  2004年8月,我县为了解决广大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推出一批经济适用房指标。9月8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滕文龙在分配经济适用房指标时以“打勾投票”取代县政府文件规定的评分方式,将我理应享受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分给不仅工龄比我少7年、职称比我低、住房条件比我好很多的本局职工徐霄(系滕文龙战友原房管局长徐培春的亲外甥),显失公正公平,令人无法接受。公示期间,我多次向滕文龙提出复议申请,滕文龙断然拒绝:“木已成舟,结果不可改变!”2004年10月8日,《温州零距离》报道,滕文龙良心发现:“这房子按照道理说是应该分给海萍的。”
  2014年7月25日,县政府作出复查决定,认为:“申请人在公示期间已经提出异议……,被申请人没有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存在不妥。”因此,撤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的处理意见,并责令该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作出处理意见。2019年11月29日,县政府召开本人信访事项“听证会”,并作出听证结论:“关于申请人在评议结果公示后提出的异议申请并无相关证据证实,对此不予认定……。中央三令五申:“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复查决定和听证结论均由贵局领导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县人民政府怎么能做出两种自相矛盾的结论呢?请问:究竟是谁在说谎?究竟是谁在蒙骗党委政府?请贵局领导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2021年5月11日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0

主题

9

回帖

5

积分

嫩笋

积分
5
发表于 2021-5-12 1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政府处理信访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做出来的处理意见不能自相矛盾!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楼主| 发表于 2021-5-1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2014年7月25日,县政府作出复查决定,认为:“申请人在公示期间已经提出异议……,被申请人没有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存在不妥。”(见第二页未行至第三页第七行)。因此,撤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的处理意见,并责令该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作出处理意见(见第四页第四至第七行)。2019年11月29日,县政府召开本人信访事项“听证会”,并作出听证结论:“关于申请人在评议结果公示后提出的异议申请并无相关证据证实,对此不予认定……。”复查决定和听证结论均是信访局领导作出的,怎么能自相矛盾呢?



0

主题

140

回帖

70

积分

嫩笋

积分
70
发表于 2021-5-12 1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怎么会有这种情况呢?复查意见和听证结论都是永嘉县人民政府做出来的,怎么会不一样呢?究竟哪个对哪个错呢?

23

主题

739

回帖

381

积分

老蟹

积分
381
发表于 2021-5-12 1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那人是否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楼主| 发表于 2021-5-12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2014年6月25日,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其中说:“2012年2月,原县长张加波指示,由原县监察局局长季健中负责进行全面调查……。”张加波县长已于2011年7月调玉环任县委书记,这是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还有(在第二页第二段)其中说:“自2004年以来你多次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信访……”,2019年11月29日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胡高丰在县政府召开的“听证会”上作虚假陈述说:“评议结果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周海萍的复议申请……。”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政府部门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楼主| 发表于 2021-5-12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特殊身份的警官 发表于 2021-5-12 12:47
那人是否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

感谢关注!徐某不仅工龄比我少7年,且所有可比硬条件均不如本人。据了解,整个永嘉县108家单位分房,采取“打勾投票”这种极端做法的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家单位。这就是典型的“借民主之名,行违规之实!”

0

主题

103

回帖

52

积分

嫩笋

积分
52
发表于 2021-5-12 1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1-5-12 12:17
2014年7月25日,县政府作出复查决定,认为:“申请人在公示期间已经提出异议……,被申请人没有依照 ...

永嘉县信访局就同一问题做出不同的结论,这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这也是给党和政府抹黑!

0

主题

62

回帖

31

积分

嫩笋

积分
31
发表于 2021-5-12 1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复查复核和听证会均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一切违背“实事求是”原则的复查复核及听证会都是形式主义!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楼主| 发表于 2021-5-12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2005年3月,原常务副省长章猛进、温州市长刘奇(现任江西省委书记)批示,要求永嘉葛益平(时任县委书记)陈合和(时任县长)妥善处理。2005年8月,温州市信访局局长张国光到永嘉督查重要信访件,有关部门领导蒙骗说:“此事已解决。”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楼主| 发表于 2021-5-1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2005年6月28日,永嘉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作出《关于周海萍同志反映情况的答复》,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关于周海萍同志反映的该局干部徐霄同志,经我办调查,该同志系无房户……”。事实上,徐霄在温州市区和永嘉县城均有住房。这是典型的编造虚假错误材料,蒙骗误导上级政府领导。我请求上级政府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进行复查,永嘉县信访局领导欺上瞒下,未按规定进行复查。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楼主| 发表于 2021-5-12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清朝如此腐败,“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慈禧老佛爷摘掉浙江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等百余名官员顶戴花翎,永不续用;国民党如此黑暗,“杨三姐告状”一案,有杨厅长为其主持公道。康生死后五年骨灰被逐出八宝山,被枪决十八年的呼格吉勒图案最终得已昭雪,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退休依然被追责,彰显党和国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之决心!
  希望县信访局新任局长能以亦山同志为榜样,继承亦山遗志,学习亦山精神,发扬亦山同志“一身正气、忘我工作、一心为民”好作风,真正做到“为群众谋幸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把亦山同志未处理完的信访事项处理好。认真落实县委王彩莲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真正带着亦山同志的“精神和期待”,用心用情“做好做实信访工作”,把群众的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将我县还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化解好!真正将永嘉打造成为“无信访积案县”!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楼主| 发表于 2021-5-1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文件规定:“评议结果经所在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2004年9月10日前上报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滕文龙恰恰相反,在公示有异议的情况下,执意将指标上报县房改办,剥夺了我申请复议的权利。房管局长徐培春在明知机关事务管理局分房有异议未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毅然将房子指标落实给徐霄,还蒙骗政府说“徐霄系无房户”。综观我县所有单位分房,公示有异议的指标都暂缓分配(如:工商局、城关中学、瓯北镇政府等),待妥善处理后再落实,唯独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例外。



1

主题

111

回帖

56

积分

嫩笋

积分
56
发表于 2021-5-14 1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究竟是谁睁着眼睛说瞎话?

129

主题

4976

回帖

2672

积分

元老

积分
2672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特殊身份的警官 发表于 2021-5-12 12:47
那人是否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
  永政办发〔20035文件第二条第4款规定:评议领导小组根据申购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工龄、职称等因素予以评分,按总分由高到低取所需名额。滕文龙另搞一套打勾投票是专门为徐霄量身定制的,根本没有考虑申购者的住房困难程度、工龄、职称等因素,是完全凭个人关系,是一种最不公平、最有利于领导干部徇私舞弊的极端做法。综观整个永嘉108家单位分房,采取打勾投票这种极端做法的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5-1 11:53 , Processed in 0.068650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