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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集团董事长被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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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8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姜瑞凡因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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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瑞凡涉嫌受贿一案。全区100余名区属部门和镇街负责人现场观摩了庭审全过程,部分党员干部和高校学生党员还通过“云直播”观看了案件庭审过程,同步接受警示教育。


为放大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效果,在庭审观摩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针对该案件精心备课,回单位开展廉政宣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起到“一传百”的放大效果,从而让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


“都是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看了让人痛心,教训是惨痛的,警示是深刻的。我们要以反面教材为镜,杜绝‘看戏’心态,时刻绷紧纪律弦……”娄桥街道纪工委负责人在街道警示教育会上宣讲道。


为进一步做深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庭审观摩的拓展延伸,我们还将庭审及案件制成警示片《权力的迷途》,下发各部门进行专题教育。“都是朋友哥们,当初总认为没有问题;那些所谓的老板朋友们正是抓住了姜瑞凡这根致命软肋,使其走上了一条‘以朋友交情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的贪腐之路…….”在《权力的迷途》警示教育片里,一声声忏悔、一句句警示,叩打着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弦,促使他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同时,瓯海区在庭审观摩的基础上,还创新推出“模拟法庭”,让庭审观摩教育更有效、更持久。日前一场由瓯海区纪委区监委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校地合作的模拟法庭,在温州大学北校区模拟法庭实训中心“开庭”,由学院特聘的“廉洁宣讲员”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角色,再现了法庭上震撼人心的一幕。


“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我辜负了组织栽培,愧对家人的期望,追悔莫及痛心不已……”模拟法庭上围绕案情展开激烈交锋,为在现场观摩的茶山街道百余名基层干部和瓯江学院5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组织庭审观摩是瓯海区纪委区监委“一案六警”警示教育机制之一,即通过把每个典型案件深化为“一份通报、一份剖析、一部警示教育片、一场警示教育大会、一次庭审观摩、一份忏悔录”,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离警示教育越近,离监狱牢房才会越远。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拓宽警示教育渠道,做实做细案件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闻+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批准,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对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瑞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姜瑞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大额钱款;追求低级趣味,沉迷打牌赌博;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产品销售、征地政策处理、违章建筑处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姜瑞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瓯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姜瑞凡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size=1.2em]姜瑞凡简历
姜瑞凡,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浙江温州人,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12-2007.07 瓯海区娄桥镇(街道)办事员、政法办副主任、团(工)委副书记、政法办主任
2007.07-2011.07 瓯海区泽雅镇副镇长
2011.07-2017.06 瓯海区娄桥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办事处副主任、两新工委副书记(兼)
2017.06-2018.10 瓯海区潘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2018.10-2020.07 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0.04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7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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