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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温州海事局了解到,截至今天,全市663艘无证休闲船艇均已被取缔。
为消除我市水上休闲安全隐患、根治行业乱象,去年5月12日,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水上休闲船艇安全治理的通知》,将采取回购报废、责令自主拆解、没收拆解等举措,清理取缔全市水上无证休闲船艇。整治行动持续到去年底。
本次专项行动,清理取缔无证休闲船艇是工作核心,以责令船艇所有人限期自行处置为主,期限届满不予处置的,将作为“三无”船舶依法没收销毁,无证驾驶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我市现有的水上休闲船艇,大部分为无证船舶,驾驶人员也存在无证现象,船艇不适航、船员不适任问题突出。近年来,为解决驾驶人员无证问题,海事部门已协调辖区船员培训学校组织开展多期培训班,累计发放游艇驾驶员适任证书和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3000余本。
温州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副处长王江山介绍,经查询海事部门船舶登记系统,目前全市范围在温州海事局登记的持证游艇(包括持有部分证书的)仅有59艘。王江山表示,合规游艇应持有三证,即《游艇适航证书》《游艇所有权登记证书》《游艇国籍证书》。
有市民说,休闲船艇业的发展仍受限制于办证审批手续繁琐、缺乏专用码头等问题。
王江山回复,导致游艇办证难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游艇购买前存在不少不合规的地方。“例如游艇建造前需要船检部门图纸审批,后续还要进行建造检验,由当地船舶检验部门核发船舶适航证书。如果没有这个证书,海事部门没办法签发《游艇国籍证书》,这是后续船主到海事部门办理船舶国籍证书的前提条件,有了国籍证书船舶才有航行权。”王江山说,为防范类似情况反复发生,温州海事部门已联合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船检处和中国船级社温州办事处,制订了《温州市游艇检验、登记和办证指南》。
记者了解到,2015年《温州市游艇基地布局规划》通过市政府审批,全市范围内已明确规划设置41个游艇基地,包括4个大型游艇基地、11个游艇基地和26个游艇停泊点。不过截至目前,这些游艇基地和游艇停泊点均未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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