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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新冠疫情防控形式严峻复杂,零售药店既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又是满足市民购药不可或缺的环节。为保障市民购药安全,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严从紧督促零售药店全面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零售药店登记制度的监督检查,检查中若发现疫情防控不到位立即采取硬核措施。1月28日,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兴所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大参林连锁药店永兴分店、温州长生堂药房金益康店采取查封措施,勒令其关门停业整顿。
经了解,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上述两家药店因疫情防控不到位已被执法人员责令改正,但近期又发现两家药店存在对进店顾客未及时要求亮码测温等问题,永兴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对上述两家药店采取查封措施,勒令其关门停业整顿,并向辖区全体零售药店负责人予以通报。
据悉,日前,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公告,要求零售药店加强对进店购药人员的管理。所有零售药店需在药店门口显眼位置设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对不佩戴口罩、拒绝出示健康码、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对体温异常的,督促、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品种的人员即将实行实名登记。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旅行史的购药人员,不得销售监测品种,相关人员信息按当地防控办的规定的方式和途径上报。销售品种政策按照各地防控要求调整。此外,温州已暂停药店网上销售监测品种药品,市民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需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店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发挥各药店“哨点”作用,实现“药品购销全程受控,应管尽管不漏一人”。
1月28日,苍南县宜山市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规范的1家药店停业整顿。
1月27日,县纪委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苍南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通告》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查中发现苍南县宜信大药房有限公司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对个别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人员信息未及时录入应急监测系统的问题。
宜山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苍南县宜信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三服务”活动,再次指导该药店如何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要求。
因该药店在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方面执行不到位,落实上打折扣,给予停业整顿三天。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零售药店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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