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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违规加价、医药公司哄抬口罩价格10起价格违法典型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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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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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5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温州网讯 转供电违规加价、医药公司哄抬口罩价格、食品商行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为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0年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医药公司哄抬口罩价格
  口罩作为疫情防控期间人人必备、保障健康的重要物资,在疫情防控中价格一时间水涨船高。今年1月24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获温州某品零售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一案。1月22日,该公司以每包2.5元价格,进购了500包(每包20个)“国辉防护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放置在店内对外销售,定价每包30元(定价为进价的12倍,成本利润率1100%),至1月24日销售完毕,合计经营额1.5万元。
  参考该公司此前销售的同类型产品成本利润率为233.33%。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一包进价2.5元非医用口罩价格抬高到30元,定价为进价的12倍,将成本利润率从233.33%抬高至1100%对外销售。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2020年2月12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罚如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并处罚款2万元。
  家居公司转供电违规加价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不管是物业还是其他供电主体,都没有对电费的定价权,而是应该按照当地目录电价进行收费。
  今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温州某家居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连续4次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当事人不按规定下调相应电价,并通过拆分电费构成、提高电力服务费方式变相拒不执行政府定价,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月6日累计多收电费557289.36元,其行为涉嫌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
  截至6月10日,当事人已清退多收电费557098.1元。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91.26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
  服饰公司刷单网购交易
  刷单行为破坏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关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泰顺县市场监管局网监办案件线索移送,反映杭州沫菲服饰有限公司涉嫌组织提供网络虚假交易服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去年11月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设立的工作室进行现场核查。现场发现该工作室除了为其在京东平台开设的店铺提供客户服务之外,还存在组织刷手到指定的京东卖家店铺进行虚假网络购物交易,赚取京东卖家给付佣金的行为。
  截至案发止,查明当事人通过刷单方式为253个服务对象提供虚假交易共计57817笔,涉及虚假交易订单总金额1038万元,收取刷单佣金共计76元,该刷单佣金金额包括给予商家回扣、公司服务中间费和刷手佣金提成。泰顺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同时,还公布了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温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混淆案、浙江某有限公司瑞安瑞祥大道分公司虚构原价案、某自来水分公司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案、苍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苍南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等6起案件。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鲍南南通讯员温市萱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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