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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0-11-1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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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南门人123
问政对象:鹿城区政府
回复: 已办结
浏览:333
提问时间:2020-11-02 22:12
提问者评价:
1 2 3 4 5
监督员打分:
1 2 3 4 5
评价系统说明
由问政网民和市民监督员分别对发言人的答复和办理质量进行评分,数值分为五档,分别是:
满意100分(),
基本满意80分(),
一般60分(),
不满意30分(),
很不满意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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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锦园自管小组你们应该去温州高速路口收取过路费
今年6月份以来,荷花锦园出现了一个自管小组,他们用栏杆、路桩等把荷花锦园2-8幢及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围栏起来,使这几个地方及附近的车辆进出都要进过荷花锦园收费点,他们收取500--1800的过路费或停车费,我们因为要接送孩子上学赶时间,不得已被交了钱,别的邻居看这些自管小组人员长得人高马大,不想惹事,也纷纷交了钱。请问,一个荷花锦园业主自管小组可以跨区域的收取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的停车费吗?一个荷花锦园业主自管小组可以对别的小区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吗?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百姓安全感。
荷新巷业主
马鞍池新村业主
荷新巷业主
微信图片_20201102214711.jpg
看看政府部门神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荷花锦园自管小组可以跨区域收取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的停车费吗?可以对别的小区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吗”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大南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荷花锦园自管小组表示小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未占用其他小区空间。市民如有依据对方跨区域收取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停车费,可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承办单位:大南街道荷花网格 联系方式:1816729555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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