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现在村干部村长需由村书记兼任,即所谓的“一肩挑”,其初衷也许是加强党的领导,避免两套班子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然而,情况是复杂的,山区农村问题就比较特殊。 一是山区农村现状是“小而散”,宗族观念根深蒂固。当前,山区大部分行政村都是由许多原来较小行政村拼凑而成,而且相隔较远。许多原来小村庄都是以某姓集中居住,山林、土地等资源也没有真正实行统筹管理,每次选举都给不同村庄村民间造成新的撕裂。过去书记、村主任、监督委主任由不同小村庄人担任还可以达到某种妥协,权利也可以得到制约。“一肩挑”将会打破原有的平衡,矛盾将进一步激化。 二是山区农村党员素质不高,很难驾驭复杂局面。山区农村党员素质不像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样普遍较高,没有把真正高素质,有能力的村民吸收进组织,存在平均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大部分党员都是“宅”在村里,老思想、老观念严重,由这样的一帮人选出的“带头人”在村民中的威望和号召力可想而知。即使发展几个新党员,村书记也是将这些名额像私有财产一样,分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以稳固今后自己的地位。 三是山区农村的执行力,主要来源于村干部的感召力。不像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村干部对村民没有人事、经济、纪律措施,完全依靠村干部自身的感召力开展工作。选出好的村干部,村民就会一呼百应。相反,许多工作就很难开展,甚至开展不下去。我们必须摒弃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要赶鸭子上架。 “一律”和“全部”是违反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才是科学的工作态度。在新农村建设关键时期,“一肩挑”在山区农村需谨慎,希望不要“一棍子”撸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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