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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最近市民兰女士的丈夫陆先生跟我们《科林维权热线》88612315取得联系,称自己妻子在平安人寿从事保险业务员期间被“强制买保险”,如今离职了也不能退。随后我们记者小季介入调查,来听报道:
市民兰女士曾是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因考核不达标,在今年7月20日离职,之后却发现原先员工账户内的“卡式业务”保险不能退还。多次与平安人寿联系无果,她的先生陆先生无奈向《科林维权热线》进行求助。
陆先生:我老婆是业务员的时候,公司要求业务员买卡式业务,买来之后放在自己的系统里,客户要买的时候再激活卖给客户。后来公司考核,(妻子)没达标工号就被取消了,但工号里的卡单,每张是365元还有9张没有用。
陆先生告诉记者,所谓卡式业务就是平安人寿方面要求自己的员工先行购买相关保险产品,再转售给客户激活的保险产品。
陆先生:如果客户要买保险,买这种卡式业务一年期的,需要业务员买到自己的工号里,再卖给客户,是这样的概念。
卢先生介绍,妻子兰女士当时购买的 “卡式业务”是一款价格为每张365元的“合家欢”保险产品。现在还有9张,总计3285元的费用需要保险公司退还。
陆先生:我让他把钱退回来,我老婆工号没有了,也没有销售资格了。那天他们的意思是我再把卡找出来给我,但我爱人已经不是平安保险的业务员了,再去销售的时候其实是没有资格的。
陆先生提供的原先妻子保留的平安人寿保险账户截图证实了他的说法,目前这9张卡片都处于未激活的状态,过期时间显示2020年12月31日。随后带着相关问题,我们记者与中国平安人寿温州分公司取得了联系。负责对接的林经理表示公司前员工兰女士账户内“合家欢”属于未激活产品,仍旧可以销售。
中国平安人寿温州分公司 林经理:合家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保单,是一个卡式产品,她这几张卡还没有激活,可以随时卖给我也可以卖给你,是这样的一个产品,因为不存在保险合同,所以不存在退不退保的说法。
同时她表示,员工购买“合家欢”产品是属于“方案利益”获取。
中国平安人寿温州分公司 林经理:当时她获取了方案利益,比如说卖了这几张卡,能在佣金上有返回,或者获取了旅游(福利)。这些东西已经获得了,现在说退产品,(产品)也没有质量问题。对于我们来说这是财产险的产品,我们没办法让她退货,当时利益也都获取了。大概估算,佣金返还有45%了,相当于3500元左右的费用里,有45%已经返还回去了。
采访中,中国平安人寿温州分公司林经理坚称平安人寿方面并没有强制员工购买相关“卡式产品”,所以前员工兰女士账户内的“合家欢”不能退。
中国平安人寿温州分公司 林经理:这个9张我们公司没有强制说一定要买9张,完全是她个人行为。她认为产品比较好,或者有利于她的方案达成所以买了9张。这是个没有开封的产品,也不存在产品有质量问题,没办法去处理退货的事情。是产品不是保险,如果是保险出现服务不周到,有理赔情况可以协调处理。
记 者:跟公司之前是一个销售的买卖行为不存在合同关系对吗?
中国平安人寿温州分公司 林经理:对,(产品)还没有承保。
科林观点
对于这起投诉,我提两点疑问,一、平安人寿公司所回应的“方案利益”的“方案”在哪里?如果没有书面或者经过公示并达成双方认可的“方案”,单方面自圆其说似乎很难服众。二、既然平安人寿公司回应了员工购卡行为属于“买卖关系”,那么是否就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基于个人自愿基础之上的预付式消费行为,如果是这样,那么对于预付卡的发行和未起效的余额就要按照《浙江省消法实施办法》和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来进行备案和退款。企业实施奖惩措施无可厚非,但一切应以合法合规为前提,以上两个问题希望温州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认真思考后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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