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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凳桥二期小区高空坠落钢珠 车子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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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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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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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的车子停在这幢楼下
砸落的钢珠和轿车前挡风玻璃的裂痕


   昨天,市区矮凳桥二期小区2幢住户郑女士拨打热线反映了一件闹心事:她将宝马轿车停在小区里,哪料到空中落下几十颗钢珠,将车砸得“伤痕累累”。
  空中掉落数十颗钢珠,轿车被砸得多处破损
  郑女士说,8月29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她将车停在小区2幢居民楼南侧楼下,靠近垟儿路路口。下午4时50分,她去开车时发现前挡风玻璃上有4处裂痕,引擎盖上凹陷较深的小坑有4个。仔细检查后,她在前挡风玻璃和雨刷的缝隙里找到了一些钢珠,车子周围的地上也散落着几十颗,每颗直径比她的无名指稍细。她怀疑就是这些钢珠砸坏自己的车,于是去小区物业管理处查看监控。
  小区监控录像显示,郑女士的车就是被这些钢珠从高空落下砸伤的。“时间在当天下午2时20分左右,钢珠掉落的时间不规律,一会儿掉落1颗,一会儿又掉落很多颗,持续了十几分钟。”郑女士说。
  事发后,郑女士报了警。鹿城公安分局江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勘察,由于现场监控没法拍摄到高空,无法确定何处掉落钢珠。
  为了找到肇事者,8月31日,该小区物业在2幢门口、电梯口等处张贴了启事,要求肇事者主动联系物业或派出所。截至发稿时止,尚未有人主动出来担责。
  郑女士说,更换破损的挡风玻璃要花费2000余元,引擎盖修理费还不算在内。
  高空抛物频频发生,物业准备安装高空监控
  该小区知情人士透露,小区1幢和2幢面朝垟儿路路口这一侧常有高空抛物。“上个星期六,楼上掉下个玻璃瓶,落在店门口,幸好未伤到人。”在小区边上经营面店的李先生说,平时常有烟头、纸片、尿不湿等生活垃圾从天而降,让楼下的商户和顾客叫苦不迭。
  矮凳桥二期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针对小区时常发生的高空抛物,他们早已在各居民楼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广大住户注意,要行文明之举,也计划安装高空监控。
  该小区有12幢居民楼,有11层、12层、15层、28层等小高层和高层,其中郑女士所住的2幢为28层,有可能掉落钢珠砸坏车的有50来户人家。
  律师:可起诉事发区域所有高楼住户
  浙江方来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贤琼称,关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一事,《民法典》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无论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法律坚决不允许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否则由行为人直接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当事人无法确定行为人,公安等机关有责任及时查明行为人。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建筑物的使用人只要存在事实加害行为的可能性,基于对受害人即当事人的救济,都应按公平责任原则承担补偿责任。
  另外,如果物业公司事前未做好宣传、张贴警示标识、设置安全围栏等防控措施,未设置监控保证及时发现并视情况防范事故发生,事后未及时开展施救和调查行为,都可视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何贤琼认为,从事发小区的情况看,现场多幢住宅楼均有可能掉落钢珠致当事人车子受损。因此,上述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都存在加害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起诉事发区域所有可能实施行为的业主和住户,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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