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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百姓一条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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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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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7 12: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请给老百姓一条生路
    我人周星樨,房子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花苑C18号,房子性质是店连屋,楼下前面是商业,后面是住宅,楼上是住宅,住宅部分没有任何出口,唯一必需要从商业部才能出来。因为认为设计不合理,存在缺陷。
     至房子2000交付以来,一直楼下开店,楼上住人,去年消防检查发现店里前面开店,后面厨房,楼上住人,存在三合一的违法形为,要求整改。在没有办法合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关闭了店面。因此为这件事情,我们向温州龙湾当地的社区,街道,当地的规化和住建部门反应,希望进行合法合理的整改,有一个安全出口,各方面部门都说没有办法。
   今年由于流感病情,失业在家,因此想楼下的商业部份开一家面店使用,拿房产证和相关材料去工商申批,被告知需要把楼梯封掉才开以开店拿到营业执,请问领导我合法的住宅部分如何使用,没有通道我如何出入?
   上个月温州连续发生多起火灾,死亡多人,发生身边温州滨海20号发生火灾,死亡一人,21号温瑞大道民房子失火,死亡一人,22号瓯海失火死亡2人烤伤2人。26号由温政办紧急发【2020】11号文件严查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消防部门发现我们小区楼下大部份商店存在三合一情况,因此对我提出消防整改,要求我对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进行分隔,还要安装常闭防火门,合用场所的生活区未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为执行消防安全整改,2020年6月17日在本人房子二楼楼梯口非承重墙的位置开了一道逃生安全门,理由依据由2020年6月15日消防部门开出的合用场所安全隐患督改单,必需要求有安全出口,第二条依据由浙公消[2016] 8号文件和浙政办发【2019】99号文件第三十三条,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以下的工程,取消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当日收到由温州市龙湾共住建局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请问领导:消防要我开门直通室外,住建要我拆门封墙,我拿着合法房产证遵守消防整改必违反住建法,我遵守住建法必违反消防法,但在两个部门的执法角度,又全部都没有问题,站在老百姓角度,开门违法关门也违法,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实在没办法寻求媒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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