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场物业收取水费就像菜市场喊价,开口要近4000元,提出疑问后则改口不到800元,这样的收费方式太荒唐了。”日前,置信立体公园一经营户余先生向新闻热线投诉,质疑商城物业――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管家物业”)的收费方式,“水费都有价目表的,为什么前后两次金额变化那么大?”
那么,余先生反映的问题具体如何?记者就此跟进了解。
经营户质疑:如此收费太随意,价码悬殊为哪般?
置信立体公园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六路1777号,是一处立体商业中心,由温州悦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经营招商。去年8月,余先生租用该立体商业中心一处物业面积为91.8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从事餐饮经营。
“主要是给‘悦尚商业’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平时就二三十人,其间也给其他单位提供过餐饮服务,不过都是零零散散,人数不多。”余先生说,由于该营业房此前就是此间配套食堂,所以接手后没有过多的装修,便开始营业。
受疫情影响,门店暂停营业2个多月。今年3月,门店恢复营业,但由于整体效益并不理想,余先生决定5月份起停止营业。
“在费用结算时,他们发来催缴通知书,要求我支付3913元的水费和449元的公共能耗费。”看到催缴通知书上的水费金额,余先生愣住了,“去年8月中旬营业,满打满算才开了7个月,这么小的店面,怎么算,一个月也不用600元的水费。”余先生有多年餐饮经营经验,他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给予合理解释。
余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为滨海置业立信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物业服务费(一次)催缴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置信食堂商户,自2019年8月1日起,欠费总额4362元,其中自用水费3913元,公共耗能费(公摊水电费)449元。在自用水费一栏,还附加了一行数字“3913-3125=787”(注:按照金额计算应该是788元)。
“大管家物业解释,3913元是这个商铺总的自用水费欠费金额,其中3125元是上一家食堂的,剩下的才是我需要支付的。不过这些情况都是我质疑后,他们才告知的。”余先生说,“前后变化太快,我有理由有怀疑公共耗能费里面是不是也包含了上一家。”
物业公司回应:自用水费为代收,未从中获益,有底稿可查
对此,记者联系滨海置业立信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陈经理。
“在余先生提出疑问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解释。”陈经理说,此次发送的催缴通知书系针对商铺号发送的,为累计金额。其间,确实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应该将两份清单分开列明或附加副单进行说明,明确悦尚商业和余先生各自份额,避免产生误会。
“自用水费是按实际发生量计算,半年一次,这只是代收,并未从中获益。用量计算是按水表期末数减去期初数,由于期初数没有进行抄表,是按照‘悦尚商业’使用期间的期末数计算,然后乘以单价就是需要承担的费用,这些都有底稿可查。”
至于公共耗能费及其公示,陈经理解释:“此前‘悦尚商业’的食堂并不是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不计算公共耗能费。催缴通知书上显示金额是从2019年8月1日开始计算,由余先生独自承担,且相关材料均有在公示栏里公示,如果有疑问也可以到我们办公室查看。”
温州悦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李先生表示,5月上旬,大管家物业确实向他们解释过有关自用水费事项,并知晓需承担3125元自用水费。另外,他们不介入余先生和大管家物业之间的纠纷。
截至发稿,当事人双方未对自用水费等相关内容达成和解意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