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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花苑现代13幢加装电梯起纠纷 4次开工,4次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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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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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9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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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加装工程起纠纷,导致项目停工大半年,还在地面留下一个臭水坑和一大堆渣土,令周边住户苦不堪言。
“这项目没有按照图纸施工,严重影响一楼车库通行。”日前,鹿城区大南街道银都花苑车库业主王先生向温都新闻热线反映小区一处电梯加装项目,对其产权车库使用造成影响。发起电梯加装项目的业主代表则表示,项目施工审批手续完备,王先生是恶意阻碍施工,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解决。
这起纠纷到底孰是孰非,该电梯加装工程该如何妥善处置?日前,温都记者前往实地走访了解。
市民投诉:提交了加装电梯异议,为何没有协商就进场施工?
银都花苑小区位于市区锦绣路,是一处建成20余年的老小区。去年4月,银都花苑现代13幢的部分业主向大南街道办事处提出加装电梯申请。随后,街道召集住建、规划、综合执法、消防、电力等部门前往现场勘查,进行可行性论证,相关部门勘查后均同意加装。小区业主自管小组据此在小区内张贴加装电梯意向征集公示。
电梯加装位置位于13幢楼前空地上,王先生在13幢1楼有一处300多平方米的室内车库,目前作为仓库使用。“加装电梯就在我车库门前,车库总共5个出口,3个会被电梯影响到。”王先生说,电梯选在这个位置,对其今后货物装卸、车辆出入都会造成影响。在看到公示后,王先生便向大南街道城建办书面提出反对意见。在书面意见中,王先生以影响消防和通行为由,表示:“本人支持小区加装电梯,坚决反对在本人门前建设电梯。”
去年11月,电梯安装施工队进驻银都花苑,在13幢楼下开始电梯基坑施工。王先生认为,在他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其他业主无权施工,为此他和家人出面阻止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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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市区银都花苑现代13幢旁边,加装电梯的位置已经挖好机坑。
加装电梯业主:原计划春节投用的电梯,接连四次遭遇恶意阻挠
银都花苑不少业主是腿脚不便的老年人,13幢参与筹资建设的住户一直盼着电梯能够尽快建成投用。
“从去年11月开始,工人们四次进场,每次都被王先生赶走了,他还在现场搞破坏,把做好的地基钢筋拆掉了,还往基坑里丢杂物。” 在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施先生看来,电梯施工经过街道、住建部门合法审批,是得到小区绝大多数业主支持的民生工程,王先生无权阻挠。
据施先生介绍,电梯建设费用40多万元,由13幢近20户业主共同出资。“设备去年底就采购了,施工也开始了,原本计划春节前可以建成,没想到会拖到现在解决不了。”施工耽搁越久,电梯仓储、工人误工等成本也越多,社区、街道多次组织他们同王先生调解,但由于王先生不配合,一直没能协调成功。
“电梯距离车库还有近5米的距离,车辆完全可以正常通行。”施先生说,13幢楼下平常基本上都停满了业主的私家车,仓库装卸货物一直都是通过小推车进出,不存在电梯建成影响停车装卸货物等情况。
现场走访:电梯基坑成了臭水坑,施工渣土至今堆放在小区内
6月4日上午,记者前往银都花苑实地走访。小区13幢楼下,一个三米见方的深坑紧邻路旁,坑内积满污水,走近了还能闻到阵阵臭气。水坑边上是一座近两米高的渣土堆,上面长出了一些青草,显然已堆放有段时间了。
“这个就是电梯的基坑积水形成的,土堆也是挖到一半停工后留下的,到现在都没有及时处理掉。”王先生说,这个臭水坑和土堆放在车库前面几个月来,对他车辆出入造成了很大影响,更严重破坏了小区内的环境。
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则认为,造成目前这样的局面,王先生要负主要责任。
记者现场测量发现,基坑的边缘距离王先生的车库大门约5米。“据我了解,他们审批的距离应该是7.5米,现场实际施工没有按照图纸进行。”王先生说,如果电梯边缘能够做到距离车库门口7.5米,他也愿意支持电梯施工。
部门说法:现场施工同审批图纸一致,有异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针对王先生提出的电梯距离问题、异议未处理等质疑,记者分别向鹿城区住建局、大南街道办事处等进行了解。
鹿城区住建局答复称,今年1月收到王先生举报银都花苑13幢加装电梯未按图施工的事件后,他们到现场核实后确认电梯基坑开挖位置符合图纸要求。规划部门联审会议纪要审核的方案没有注明7.5米,备案施工图纸与联审通过的方案一致,距离一楼车库卷门约5米。
是否有可能按照王先生所提出的,将电梯位置再后退2米多,减小对车库的影响。大南街道城建办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周边存在消防栓、窨井盖等影响,电梯井基本上没有再退的空间。此外电梯地基太远会造成空中连廊过长,在安全性方面也可能难以保障。
“我们为此已经组织了多次调解,还动员其他业主作出退让,给予王先生一定补偿,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施工手续齐全,王先生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王先生:利益直接相关方明确反对,项目不应通过审批
目前,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住建发〔2017〕172号)文件规定。
该文件对公示期间的异议处理有明确规定:其他业主(对加装电梯)有异议的,应实名向见证单位书面提交。见证单位应召集申请人和持有异议的业主,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特别是利益显著受损的本单元和相邻单元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协商取得他们的同意。异议协商处理记录应报当地街道备案,街道出具相关说明作为报批材料。
此外,由温州市府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进一步明确:对于有反对意见的,特别是利益直接受损的本单元和相邻单元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应通过沟通协商取得他们的谅解和同意,假若他们不同意,不能批准实施;而对于其他反对意见经沟通协商仍然不能取得一致的,在规划许可阶段召开听证会,依据听证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王先生认为,他作为利益直接相关方,在明确反对的情况下,项目不应通过审批。
对此,鹿城区住建局答复称:银都花苑13幢加装电梯申报符合相关单位工作流程。据了解,反对人在加装电梯公示阶段即向大南街道提出反对意见,大南街道经过协商,出具了无异议的说明材料,并提交规划部门。规划部门据此召开联审会议并出具了会议纪要,申请人根据会议纪要到区住建局进行施工备案并进场施工。
“王先生提交异议后,我曾电话联系他和其他业主当面协商解决,结果到了协商那天,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拒绝协调。”大南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了推进这项民生工程,街道相关负责人到小区实地勘测,认为不存在王先生所说的“影响消防和通行”情形。随后街道出具了一份无异议情况说明,支持项目建设。
就在不久前,银都花苑因为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被媒体曝光。13幢楼下这处臭水坑和渣土堆也是其中一处惹眼的环境“疤点”。这起纠纷究竟责任在谁,下一步该如何解决矛盾、清除“疤点”,温都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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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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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王先生在13幢1楼有一处300多平方米的室内车库,目前作为仓库使用。,室内车库作为仓库使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更改车库使用功能有没有有部门审批同意,车库改仓库本来就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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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么大一个电梯挡在人家车库门前,抛开他改做仓库是否合法,这本身就侵犯了他这部分的出入,这东西都能审批的过?
没获得所有利益人同意之前,就应该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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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既然审批通过了,就说明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了。王某为一己私利阻止施工是不妥的。离开他车库门有5米之远,卡车也可开进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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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有办法治他,让他仓库租不出去。让他房子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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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种牵涉到个人利益的项目,按理说是不应该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假如投票分掉他的车库,除了他自己谁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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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在自家门前按一个电梯,换谁都不会同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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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2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thrj 发表于 2020-6-10 16:34
既然审批通过了,就说明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了。王某为一己私利阻止施工是不妥的。离开他车库门有5米之远,卡 ...

什么叫一己私利     如果整栋楼同意分掉他的房子呢     那是不是也要少数服从多数   
本身这种拍脑袋政策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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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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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2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没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通过审批确实有瑕疵,但是,既然已经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其他人无权干涉阻止施工,建设方可以据此提出损失赔偿,异议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审批单位行政违法。同时,车库改变功能也属于违规行为,应该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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