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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里发出紧急通知!近期火灾伤亡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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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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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

民房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我市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深刻。


5 月 4 日,永嘉县岩 头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芙蓉村古建筑群之司马第大屋发生 火灾,过火面积 1246 平方米,引起了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 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


5 月 8 日,苍南县灵溪镇一民房发生火 灾,造成 1 人死亡;



5 月 20 日,浙南产业集聚区海城街道一民 房发生火灾,造成 1 人死亡;


5 月 22 日,瓯海区梧田街道一民 房发生火灾,造成 2 人死亡,2 人受伤。


这几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充分暴露出我市民房火灾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不高、逃生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当前,受疫情防控影响,各种 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叠加出现,火灾防控形势尤为严峻。各地各部 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袁家军省长、冯飞常务副省长重要批示指示精 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坚 决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地要全面发动乡镇(街道)、 公安派出所、村居(社区)及物业管理单位,按照“镇不漏村、 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组织开展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凡是在村(居)民楼院疏散楼梯等公共区域堆放可燃杂物的,一 律依法责令当场清理;凡是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部位违 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的,一律依法拖移车辆并顶格处 罚;凡是存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或者室 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严格落实整改期间的应急防控措施。


二、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要立即发动乡镇(街道)启 动消防安全“大巡防”机制,组织基层站所、全科网格、平安巡防 队伍等基层力量,在重点时段(晚间 20 时至次日早上 6 时),对 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老旧民房等风险区域开展巡防检查。同时, 要派出专职队、志愿队等力量压实一线,驻点值守、流动巡逻, 确保第一时间“救早灭小”。


三、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组织开展 1 次分析研判,梳理 1 批不放心区域、单位、 场所,组织开展 1 次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尤其是要对独居 60 岁以上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开展 1 次“回头 看”,确保电气线路套管和“漏保”安装两个到位,并逐一建立排 查督改花名册。要加大督导力度,对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常 态化排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管严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等问题进行 重点核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 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四、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民房领 域消防安全“大宣传”行动的通知》(温消安委办〔2020〕8 号) 有关要求,全面发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等力量,在住 宅楼道和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十要十不 要”。要依托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至少开设 1 个活动专栏,集中时段和版面开展隐患曝光;对被曝光的火灾 隐患,要督促单位建立隐患、责任、时限三张清单,推进隐患整 改。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22 日



消防安全十要十不要

1.楼梯、通道要畅通,不占用、不堵塞。


2.电瓶车充电要安全,不进屋、不停楼道。


3.电气线路要套管,不私拉、不乱接。


4.居家小孩要教育,不玩火、不玩电。


5.出门要断电源、关燃气,不忘记、不遗留。


6.消防设施要完好,不损坏、常检查。


7.厨房用火要谨慎,不离人、防漏气。


8.卧床吸烟要不得,不乱扔、要熄灭。


9.家庭消防器材要常备,不生疏、会使用。


10.火警电话“119”要牢记,不慌乱、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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