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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综合执法局主动服务 助102家企业修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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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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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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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涉及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水行政的违法行为被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一般行政处罚的“失信”企业有了“悔过”的机会。首批已有102家失信主体重获“信用牌照”。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我市企业复工复产进入加速车道。但因为行政处罚信息会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导致“失信”企业无法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尤其是其中个别企业符合“信息修复”条件,但因为不懂修复流程,错失修复时机。
为了帮助这类企业能及时修复信息,助力其复工复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各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排摸,确保在今年5月底前排摸出第一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名单。同时,采用媒体宣传、微信告知、上门服务、集中办理等各种便民措施,向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将信用修复的标准、流程、要求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告知企业,对符合修复条件按程序及时做出修复决定,消除对企业经营影响。
截至目前,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通过系统智能筛查企业608 家,主动实施信用修复102 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信用修复”要依法合规,“信用修复”的申请人不能属于严重失信主体,且一般失信行为须为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行政处理决定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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