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664|回复: 1

小伙发了一条朋友圈被告上法庭,道歉又赔钱

[复制链接]

8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嫩笋

积分
1
发表于 2020-5-7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yQqqB8auQ42587sU.jpg


微信朋友圈非法外之地,有些信息发不得。一名95后小伙在微信朋友圈指责他人是“老赖”,还公布了对方手机号码和个人照片,被对方以侵犯名誉权诉至法院。记者5月7日获悉,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法庭日前组织双方庭前调解,最终小伙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5000元。

这名小伙姓刘,安徽人,在温工作。刘某所在公司与某公司有交易往来,结算时该公司尚欠货款52000元。刘某多次催讨无果,要求该公司股东唐某支付货款,又遭到拒绝。去年12月26日,刘某气愤地在微信朋友圈发信息,称唐某是“老赖”“不讲信用”,还公布了唐某的照片、手机号码、所在公司和职务等个人信息,并写下“给他供货要小心了”等信息。

发布后几分钟内,刘某又将信息删除。但唐某已经看到了刘某的朋友圈,他称刘某造谣发布朋友圈信息的行为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于是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法庭提起诉讼维权。

经办法官表示,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所在企业均属于某省驻乐清商会,而且该案双方因买卖合同拖欠货款引起,于是法院联系了该商会会长,邀请其共同参与调解。通过调解,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冲动行为,自愿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致歉声明,向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唐某精神损失5000元。唐某也承诺在今年5月30日前偿还所欠货款。

1

主题

1248

回帖

626

积分

老蟹

积分
626
发表于 2020-5-9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花5000让法院强制对方偿还52000还是值得的。远好于花5000专业催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5-20 03:48 , Processed in 0.110002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