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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也可以烧厂。
近日,温州乐清的一家电气公司在六楼进行电焊施工时,电焊火花落在五楼的泡沫堆上,引起工厂大火,直接导致仓库里近20万元的货物付之一炬。
4月15日15时15分左右,位于温州乐清市的一家电气公司燃起了大火,火势很快从五楼仓库的泡沫堆蔓延,瞬间难以控制。
15时15分左右,发现火情后,企业组织员工进行灭火,但是火势太大,浓烟四起,他们已经无法控制火情。
不久之后,乐清市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将五楼的大火扑灭。但是此时,堆放在五楼仓库的19.8万元的货物已经被烧毁。
工厂里的大火是怎么起来的?
据公司员工胡女士回忆,当天15时许她返回厂房时,发现五楼东南墙角的仓库着火,从六楼飘下的电焊火花落在五楼的泡沫堆上,引燃周边可燃物。
消防部门火灾调查结果与胡女士的说法一致,引起火灾的火星,就来自六楼机房的电焊施工。
经查明,该电气有限公司行政经理许某雇佣电焊工刘某在该单位六层机房内电焊作业,电焊工刘某堂在施工时,飘洒到五楼仓库的电焊熔渣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不可控制的火灾。
经核查,刘某堂未取得相应的证件上岗工作,而该企业行政经理许某涉嫌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4月22日,乐清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给予该单位行政经理许某伟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行政拘留11日的行政处罚;刘某堂因过失引起火灾,给予其行政拘留11日的行政处罚。
因为违反消防法,两人都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针对这起火情,消防蜀黍还是要说,企业的生产厂房和仓库一定要注意排查火灾隐患,随时关注安全问题,否则,面临的将是巨额的火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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