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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北有人往楼下扔外卖,一路人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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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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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0-4-2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昨天4点

瓯北一小区发生高空扔外卖事件,

一路人被砸到。

4月26日下午4点多,

瓯北龙华小区3栋5楼有人向下面扔外卖

一行人好好地走在路上

却被从天而降的外卖砸中...

事发地点附近就是瓯北中心小学

离放学时间就差了一点

万一要是砸中小孩子后果不堪设想

被砸路人当时很懵、也很生气

后悔没有当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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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照片上可以明显看到一个黄色外卖包装

外卖盒和包装袋已经分离

上面还有些吃剩的残渣

简直恶心

对于这样的行为

坚决曝光

相关法律链接
如果在明知道高空抛物会伤及他人身体之际,仍然为之,应该视为故意犯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明知下边有人,故意丢东西砸人还有可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依照《民法通则》规则原则的规定,整栋楼的住宿人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根据中国国家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也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根据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要觉得那只是一个随便丢东西的行为

其实一个小小的东西

在重力的作用下

砸到下面的人身上都很有可能会造成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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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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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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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发表于 2020-4-2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道德败坏,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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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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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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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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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0-4-2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种人就应该把窗户都给他用木板钉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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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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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真是什么素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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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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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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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
发表于 2020-4-28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素质素质素质素质素质素质素质素质素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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