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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能当宠物养!乐清警方抓获14名“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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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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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乌龟象征着仁寿、吉祥,时下也有很多人把养龟当成爱好,但并不是所有龟类都能当宠物养。3月27日,根据前期线索经营,乐清市公安局治安侦查大队组织各派出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行动,共抓获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人14名,查获各类稀有龟种3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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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嫌疑人陈某(31岁,乐清人)家中,民警看到了这样一幕。生态龟缸里点缀着些许绿植,5只陆龟在土坡上缓缓爬行,“主人”担心乌龟寂寞,更放置了一只假龟加以陪伴。一旁,5只水龟和金鱼一同在水缸中徜徉。

“陈某真的是一个养龟发烧友。”据柳市分局民警郑多纳介绍道,由于陆龟生活对温度的要求十分苛刻,陈某特地为家中的乌龟买来恒温箱等一应物品。“我觉得这些龟太好看了,所以就陆续养了苏卡达陆龟、豹纹陆龟、红腿陆龟等品种,总共有10只。你们看到的生态缸都是我特意布置的。”陈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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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另外一名嫌疑人黄某(34岁,乐清人)交代,他曾在电视上看到国外有人带乌龟出去“散步”,在兴头上的黄某便在网上买了一只豹纹陆龟。“溜乌龟出门想想就有趣。”迷恋上养龟的黄某深陷其中,虽知道收购陆龟是违法行为,但仍一发不可收拾,陆续收购了6只乌龟。
同样对养龟有特别爱好的还有嫌疑人周某佳(24岁,乐清人)。其供述称此前自己购买过一只黄头龟(为《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和绿海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将绿海龟以38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龟友”周某雅(24岁,瑞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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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31只乌龟均为野生水龟和陆龟,价格在上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目前,涉案的14名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的31只乌龟已全部交由“绿眼睛”民间公益保护组织救助和保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购买、消费、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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