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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坑”不要踩!瓯海发布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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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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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日常生活中,市民总会遇到各种消费纠纷,让人心生不快。2019年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全年处理各类投诉举报933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77.1万元。日前,该局发布2019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通讯产品、二手车、保健品、家装、美容美体、金银手饰、鞋服等多个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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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微信交易需谨慎!
【案例简介】市民陈先生反映其在温州市瓯海区瞿溪某手机店选取了一个“超级靓号”,定价15万元,并一次性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6万元。但是在后来的沟通过程中,商家一直没有给陈先生回复,因此陈先生认为该号码可能不存在,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市民表示其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都在,现难以联系到商家,于是向瞿溪(泽雅)市场监管所求助,进行调解。

【处理结果】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商家的营业执照已于去年注销,该起买卖是通过微信来交易的,销售的“超级靓号”真实存在,但由于商家跟上家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纠纷,因此迟迟未给陈先生回复。最终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表示同意退还6万元定金。

【案例点评】温馨提醒:微信属于社交平台,但朋友圈卖家资质难辨,商品事前事后监管难,因此交易风险大,维权难,消费者应尽量避免通过微信进行大额交易,以免造成损失。





量身定制塑身衣没效果?市监介入退还三万
【案例简介】2019年8月22日,李女士投诉,她于6月15日在瓯海区新桥街道某美容院花费38676元购买塑身衣减肥,购买时美容院方宣传该塑身衣有瘦身、塑形的功效,是根据个人体型定制的高科技产品。但穿着后,李女士并没有感觉到商家所宣传的瘦身、塑身效果,且皮肤出现疹子,怀疑是塑身衣穿着后所致,她找到美容院方负责人协商,但要求退还余额无望,双方争执无果,遂向市监部门投诉求助。

【处理结果】景新市监所执法人员立即调查核实。经了解,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美容院负责人认为李女士需长期穿着才能得到塑身效果的,且塑身衣是为李女士量身定制的产品,无法退货。经执法人员反复调解,最终美容院向李女士退款30000元。

【案例点评】温馨提醒:市面上各种美容美体及减肥产品,为了吸引顾客购买,销售人员往往会夸大宣传。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在美容院等机构选购具有瘦身、塑形等功能的商品时,要注意与商家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注意合约条款对于售后服务的承诺,了解商品的相关信息,购买时索要发票、“三包”凭证等,以便维权。





预付卡纠纷调解难 市监50多次电话追踪调解
【案例简介】2019年10月9日,严先生投诉,声称其于9月4日在温州市某瓜子餐饮有限公司充值1000元预付卡,10月9日,其到该店进行消费时发现该店已经停业,其卡内尚有余额600多元被侵占。随后,陆续又接到10多起投诉金瓜子公司侵占消费者预付卡余额的投诉。

【处理结果】郭溪所调解员将相关投诉并案调解。经初步调查,该金瓜子公司已经停业不再经营,停业后累计欠50来位消费者合计约5万元钱预付卡消费款项。因该企业负责人已经离开瓯海辖区,电话一直未接听,无法组织现场调解。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调解人员连续5天向该公司负责人打了50多次电话后,终于该公司负责人回拨了电话。经调解,该公司同意退还包括严先生在内的约50位消费者预付卡金额近5万元。

【案例点评】温馨提醒:预付卡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实惠的同时,也存在着因商家停业而被侵占的风险。消费者在充值预付卡时应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店铺,同时要避免大额充值,尽量缩短消费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手车买卖引纠纷,一条微信记录挽回损失3800元
【案例简介】2019年7月16日,王先生投诉,声称其于2019年6月5日在瓯海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花费11万购买一辆丰田雷凌混合动力二手轿车,购买时商家称无修理记录,现发现该车引擎盖等都是换过的事故车,现要求商家退车。

【处理结果】调解人员调阅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最终找到一条关于“未发生事故”的对话记录,同时又调阅了该车保险公司的资料,发现有存在事故记录。鉴于该车已经过户,且该引擎盖在丰田4S店维修、质量较好,最终双方一致同意不再退车,补偿消费者3800元。

【案例点评】温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要牢记:一是要与有资质的二手车行签订书面合同,尽量不要与私人签订买卖协议;二是要在协议是明确权利义务,特别要写明车况和违约责任;三是要在签订合同前,要带专业人员核查看车况,凭行驶证、发动机号等证件到保险公司、交警查询事故记录;四是要保存证据,以便维权。



“三包”期内二次维修不能正常使用可退货
【案例简介】杨女士投诉,她于2019年6月19日在瓯海区娄桥街道某商场的某品牌专柜花费1300余元购买了一条黄金项链,7月3日项链断裂送往商家处维修,7月20日取回项链佩戴至7月21日,该项链再次断裂,佩戴不到一个月,该项链就断了两次,杨女士认为该项链存在质量问题。杨女士去专柜要求退货退款,但是商家不同意,无奈之下只好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7月26日,娄桥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协调组织买卖双方就此事进行调解。杨女士称这条项链让她失了“信心”,如果不小心,掉到哪都不知道,因此坚决要求退货。调解人员将二次修理不能正常使用的法律责任向商家说明,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商家给杨女士退货退款。

【案例点评】根据《浙江省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玉石饰品“三包”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玉石饰品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全部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日,或者因经营者原因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或者更换。”本案消费者购买的黄金项链在三包期内二次修理不能正常使用,符合这一规定,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或者更换。





家具价格水很深 买前价格要谈好
【案例简介】2019年10月14日,陈先生市民反映2019年6月17日在瓯海区某家具市场的专柜预付3万元订购全屋定制,9月30日最终报价为464000多元,因价格存在很大的差异,要求退还订金。商家退了24061元,陈先生希望商家退回余额,与商家协商无果,故投诉市场监管部门。

【处理结果】收到投诉后,梧田市场监管所调解人员向双方了解情况。该案主要是双方对总价有争议,下订金时只是说了大概的价格,双方都有没拿出明确的价格计算依据。经调解,解除买卖协议,商家退还订金余额。

【案例点评】温馨提醒:商品买卖过程中,商品价格是极其重要的内容,在购买商品付定金前,消费者务必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列出价格详细清单或可计算的单价,同时还要在合同中写明交货日期、商品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以便维权。





鞋子穿一小时开线 换!
【案例简介】2019年6月10日,陈先生在梧田街道梧慈路某鞋店花费469元购买了一双鞋,鞋子穿了一小时后出现开线情况,要求商家更换无果,望介入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展开调解。起初,经营者认为鞋子已经穿过,鞋底有所磨损,影响其二次销售,不予退货。工作人员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质量、性能方面的规定予以解释,经营者态度有所转变,最终同意更换新鞋给消费者。

【案例点评】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本案中开线鞋已经不具备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理应退货或更换。因此,经营者不能以鞋子已穿过,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





羽绒服严重“跑毛”,退!
【案例简介】2019年11月,姜先生在娄桥街道某品牌专卖店购买了一款羽绒服御寒。穿了几天后发现羽绒服内的羽绒一直往外钻。姜先生认为衣服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来到专卖店要求换货或是退货,营业员拒绝了姜先生的退换货要求,姜先生只好求助市场监管部门。

【处理结果】娄桥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仔细对该羽绒服进行检查,发现该羽绒服确实存在严重“跑毛”现象,存在质量问题。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专卖店负责人,要求商家给予消费者退货处理。

【案例点评】温馨提醒:购买羽绒服时要注意,除了看标志是否齐全,检查厂名、厂址、面料里料的成分含量、洗涤标志、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羽绒的种类及含绒量、充绒量外,还可以按压羽绒服,松开后迅速回弹、恢复原状的,说明羽绒蓬松度良好,揉搓羽绒服的正反面,观察是否有绒毛钻出,最好用手掂一掂羽绒服的重量,一般情况下重量越轻体积越大,说明含绒量较高,质量较好。





装修购买地板引纠纷,定金退赔难
【案例简介】宋女士于9月20日向瓯海双堡西路某地板店支付2000元定金,购买17.5平方米的地板,与商家约定10月23日上门安装,现因商家不能如期安装,要求退还定金,与商家协调无果,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处理结果】梧田市监所立即联系商家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营者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2000元定金,双方均对此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定金是约束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保障,《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保健品购买要谨慎,治病还需去医院
【案例简介】2019年3月15日,市民反映其父亲于2018年10月购买三盒熊胆粉花费21000元,表示其父亲受骗,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因此向12345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结果】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消费者是从鹿城区某健康服务中心购得3盒熊胆粉,2018年12月份已向该健康服务中心退货1盒,退款6879元。由于该商品的厂家是瓯海的,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协商将剩余未使用的2盒产品收回并退还13758元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同意。

【案例点评】温馨提醒: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不能直接用于治疗疾病。消费者要治病,还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并根据医师的处方进行治疗,不能轻信保健品,以免贻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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