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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未持有县级以上(含)通行证车辆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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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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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
“五个一律”的通告
苍防〔2020〕第6号
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及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县外车辆除运送生产、生活等必要物资和上级规定可通行的情形外,一律不予进入。
二、未持有县级以上(含)通行证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所有持证出行车辆的驾乘人员,一律严格服从相关道路管制,服从巡防巡控人员的劝导。
四、以下四类车辆一律优先保障通行:
  (1)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与人员运送、民生物资及指挥调度等车辆;
(2)救护、军警、消防、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环卫保洁、行政执法、殡葬及公务出行等车辆;
(3)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疗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工作证等);
(4)运送待产孕妇、急重病就医人员等车辆。
五、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及驾乘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0年2月7日0时起实施。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通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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