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4-2-10 22:27

永嘉县人民政府复查:撤销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的处理意见

2014年7月25日,永嘉县人民政府作出复查决定:撤销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的处理意见,并责令该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作出处理意。现法定期限过去近十年,该局拒不重新作出处理意见,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规定的期限!严重违反国家信访局的法制信访工作要求!

kejizuigeili 发表于 2024-2-12 11:59

有关部门和人员涉及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建议从国家信访局官网上投诉,要求依据要求按照全国信访局长会议上李文章同志提到的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精准规范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的指示精神办理。

虎落平原 发表于 2024-2-12 12:53

正义的脚步为何迟来???

kejizuigeili 发表于 2024-2-12 17:56

对复查意见后决定撤销处理意见责令限期重新处理但至今没有作出处理意见,依据《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规定可以走省市督查督办程序,如省市督查督办不力可以请国家信访局督办

虎落平原 发表于 2024-2-12 19:06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4-2-13 08:25

案情概况2004年3月,我响应县委“千名干部下基层”号召,到徐岙乡徐岙村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云娜”台风过后,因忙于组织村民重建家园很少回单位。2004年8月,我县为了解决广大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推出一批经济适用房指标。9月8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滕文龙在分配经济适用房时暗箱操作,以“打勾投票”取代县政府文件规定的评分方式,将我理应享受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分给不仅工龄比我少7年、职称比我低、住房条件比我好很多,且其他所有条件都不如我的本局职工徐霄(系滕文龙战友原房管局长徐培春的亲外甥),显失公正公平,令人无法接受。公示期间,我多次向滕文龙提出复议申请,滕文龙断然拒绝:“木已成舟,结果不可改变!”还说我“财运未出”、“未与有关领导打好招呼。”

虎落平原 发表于 2024-2-13 16:58



虎落平原 发表于 2024-2-13 17:00




虎落平原 发表于 2024-2-13 17:04


https://pic.app.703804.com/forum/20240213170401front2_1_1657122_luiAhuo9p4oSo3h8j9CW0jvSG6-Y.mp4?436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4-2-15 13:55

永嘉不是法外之地,复查决定必须执行!

虎落平原 发表于 2024-2-16 11:42

----相关依据
《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予以撤销的,应当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kejizuigeili 发表于 2024-2-26 15:45


天山-雪莲 发表于 2024-3-1 20:36

《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予以撤销的,应当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各级政府要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

虎落平原 发表于 2024-3-1 21:51

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在法定期限重新作出处理意见,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强制性规定!严重违反国家信访局的法制信访工作要求!

虎落平原 发表于 2024-3-16 13:59

按照《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予以撤销的,应当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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