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3-9-9 09:00

致永嘉县“父母官”黄 慧公开信:谁来保障程序正义???

谁来保障程序正义?尊敬的黄 慧书记:我叫周海萍,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老职工,是一名受党和部队教育多年的党员、转业军人。何其不幸,我成为一名倍受领导和同事歧视的“信访人”!2004年9月8日,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滕文龙丧失基本原则,在确定经济适用房购置对象时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把理应分给我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分给工龄比我少7年,包括职称、住房困难程度等所有可比条件都不如我的本局职工徐霄(系局长滕文龙的战友原房管局长徐培春的亲外甥),显失公平公正,令人无法接受。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依法向上级政府反映,无奈向新闻媒体求助,十九年维权,数十次信访,数百次举报,走上那令人辛酸的维权之路。2004年10月8日,《温州电视台零距离栏目》为我作了维权报道,滕文龙直言不讳:“这房子按照道理说是应该分给海萍的”;省市领导均认为我反映的情况属实,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永嘉县委县政府领导妥善处理;国家信访局和省市信访局多次将此案列为督办件、交办件,均被永嘉县政府有关领导敷衍了事,有关部门领导不按《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程序期限作出处理,监督救济途径缺失,使我投诉无门。第一、公示期间拒绝复议,剥夺了我申请复议的权利。分房名单公示期间,我多次向局长滕文龙提出复议申请,滕文龙断然拒绝:“木已成舟,结果不可改变!”县纪委、房管局等职能部门领导相互推诿,在没有作出监督意见的情况下,毅然将房子指标落实给徐某。综观我县108家单位分房,公示有异议的指标都暂缓分配,唯独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例外!第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被复查撤销后,拒不重新作出处理意见,剥夺了我的复查复核权利。2014年6月,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14年7月,永嘉县人民政府作出复查决定:撤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的处理意见,并责令该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作出处理意见。截止目前,法定时间过去9年多,该局拒不重新作出处理意见。第三、滥用听证终结权力,剥夺了我的信访申诉权利。2017年8月,在温州市纪委主要领导过问下,在县委书记姜景峰的高度重视下,党委政府就本人的问题作出了“分两步走”的解决方案,并与我签订了有条件的“息访承诺”,以合法合规的“听证结果”作为结案依据。2021年12月,永嘉县政府有关领导滥用听证终结权力,在实体问题未解决到位的情况下,强制性作出《信访事项终结意见书》,同时要求各级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中国是民主法制国家,党中央三令五申,全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撇开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这种做法的正确与否,作为一名普通职工和共产党员,我有权对自己认为不合理、不公正的地方提出意见,申请复议,而作为单位领导应该对职工的意见作出自己合理的解释,最起码的法定程序总应该履行吧!不应该用“没办法纠正”或“木已成舟”这样的话来推诿!我是一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维权尚且如此艰难,黎民百姓又将如何?究竟谁来确保程序正义?20230909特别声明:“嘉丑”外扬,实属无奈!感谢论坛,伸张正义!

明夷 发表于 2023-9-9 13:27


黄书记很忙,没空理会访民~

mbdh35 发表于 2023-9-9 17:06

“嘉丑”外扬,实属无奈!支持一下。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3-9-10 09:05

       黄 慧 同志:您在2023年2月22日《永嘉全县信访工作会议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说:让群众诉求“声声有回应、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本人曾经十一次给您写信,为什么至今“无回应、无人办、无着落”?这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吗?

明夷 发表于 2023-9-10 11:14

您在2003后2月22日《永嘉全县信访工作会议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说:让群众诉求“声声有回应、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


2023吧?

kko418 发表于 2023-9-10 15:07

都是奶奶官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3-9-11 23:08

明夷 发表于 2023-9-10 11:14
您在2003后2月22日《永嘉全县信访工作会议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 ...

您的关注不仅是对我的支持,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声援!非常感谢!

李熙华 发表于 2023-9-12 13:49

司法对弱小的老百姓不公平{:mocs_17:}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3-9-13 21:23

社会需要和谐,海萍渴望公平!回首往事,犹如噩梦;每当想起,悲愤交加!内心之痛,难以言表!常在梦中与滕文龙、徐培春论理抗争!多年来,本着相信党和政府的理念,是我奋笔上书之动力!海萍也是性情中人,同在蓝天下,也渴望得到阳光雨露的照耀与滋润!也期望得到组织领导的关怀与眷顾!我真诚希望政府领导能“就事论事、客观公正”地对待本人的问题!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3-9-16 10:48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单位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歌谷 发表于 2023-9-17 20:51

永嘉县岩坦镇政府的行政审批行为违法!

岩坦镇政府于2019年12月6日受理申请人李永卫和李秋丐的建房审批件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本应该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审批件,却被拖延到2020年4月15日才办理一份《选址意见》审批表。而且,在申请人签订四邻意见协议后,又被申请人的北邻(经办人的同事)暗箱操作,卡取申请人位于其屋前的小屋地基。期间,谢孙杰竟然推翻村委会和驻村干部的审查审核意见,并以四邻不同意为借口擅自重启审查程序,分管领导金雷波与谢孙杰玩套路唱双簧,将审批件卡至2020年11月30日才被迫予以批准。

这种拖延审批、故意卡取申请人谋私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更是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我们应该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3-9-20 21:23

       我相信神州有青天!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康生死后五年骨灰被逐出八宝山,内蒙古被枪决十八年的呼格吉勒图冤案最终得已昭雪,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女神探”聂海芬等相关责任人最终被追责,国家信访局腐败窝案原副局长许杰等上百官员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彰显党和国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之决心!

沙漠之鹰888 发表于 2023-9-21 23:51

希望政府部门重视重视起来

明珠暗投 发表于 2023-9-23 11:13

沙漠之鹰888 发表于 2023-9-21 23:51
希望政府部门重视重视起来

“嘉丑”外扬,实属无奈!感谢网友,伸张正义!

老李盛字辈 发表于 2023-9-26 20:10

支持一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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