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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建厅答应“认真办理”,为何转头又出争议答复?
民企景辉公司写给湖南省政府的层级监督申请,但愿有省府领导看见并督促住建厅纠错
有件事让湖南永州市景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怎么也想不通:明明答应了“依法认真办理”,转头等来的却是一份被企业认为“曲解法律、包庇违法”的答复函。
此前,景辉公司向湖南省住建厅实名举报潇湘评估公司涉嫌虚假评估,认为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民企权益。文章发出后,住建厅方面请求企业撤稿,并答应会依法认真办理(相关沟通记录已留存备查)。企业信了,撤了。结果,等来的不是查处,而是一份被指“回避核心违法、拔高地方政策、为违法评估洗白”的答复。
企业决定不再把材料递给住建厅,而是递向湖南省人民政府。
为什么是省政府?
住建厅是这起举报的被监督对象——它作出的答复函,正是企业要挑战的东西。再写给它,等于让被监督者监督自己。依据《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级人民政府对省住建厅享有法定层级行政执法监督权,具体监督工作由省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就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监督的刀,得握在监督者手里。
更关键的是,企业把“上次撤稿”的经过写进了材料。这不是情绪,而是一个有分量的法律情节:被监督机关已经获得过一次自行纠错的机会,但它没有珍惜。“给过机会仍不改正”,恰恰是启动行政执法监督、乃至追责问责的强正当性理由。
举报链条:不是失误,是虚构前提
企业的举报相当具体:评估委托书写明“严格依法依规评估”;涉案土地登记为国有划拨土地,无出让审批、无出让金记录;评估机构明知这些,却把零对价、权能受限的划拨土地,按完整出让土地高价评估;基础资料空白、分摊面积不明,照样出报告;报告不送达利害关系人;对民营抵债资产压低补偿,对住户却虚高补偿。
企业的结论是:这不是评估失误,是故意虚构估价前提、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两条法律“硬伤”
企业抓住两条:一是省住建厅被指曲解《征收条例》第十九条,把“划拨房改房”与“出让商品房”强行等同,删掉土地权利性质、取得方式两个法定核心比对要件;二是用一份地方工作口径,去否决国家法律和强制估价规范,违背《立法法》的效力层级原则。
这两条若成立,既契合《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规定》中,关于“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随意解读法律条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督察追责”的要求;同时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不依法履职,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可视情节给予政务处分。
为何不止是一家企业的事
企业自己在材料里写:省级主管机关带头错法、包庇违法,伤害的不只是它一家。上梁不正,下梁必歪。一份为虚假评估背书的省级答复,向全省释放什么信号?评估机构还怕不怕?基层还守不守底线?
所以企业请求的不只是撤销答复,还包括对评估公司和签字估价师立案查处、信用惩戒、移送线索,对住建厅相关责任人启动行政执法过错追责,以及全省通报、专项整治。
这篇监督网文难发,但值得发
这类涉及省级机关的监督材料,在网上发布难度不小。但一个民企,被拖了十一年,好不容易等到主管机关答应“认真办理”,结果又回到原点。它现在选择走法定层级监督渠道,把申请递到省政府——这本身就是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
它没有掀桌子,它在敲法槌。
至于省政府会不会受理、会不会真查、会不会问责,那是下一步的事。但至少,这份材料把一个问题摆到了台面上:当省级主管机关自己成了被举报对象,谁来监督它?
监督的法定依据,写在《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之中。现在,看这把监督之刀磨不磨得动。
反映人:永州市景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487489058
2026年10月22日
微评:一篇被“浮沉”的文章和一家被“拖住”的企业
安徽GDP超了湖南,合肥追到了长沙身后。有网友写了一篇《湖南怎么办——给湖南省委的八点建设性意见》,据说经历了“浮—沉—浮”:作者想发,平台怕事,屏蔽了;后来省领导看到了,说写得不错,文章又浮上来了。
这个故事有意思的地方不在文章本身,在于那个“沉”和“浮”之间的东西。
平台为什么“沉”?因为文章指到了省政府。平台不怕批评基层,怕的是“越往上越敏感”。可省领导为什么让它“浮”?因为有人愿意听难听的话。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不看招商手册写得多漂亮,看的是一篇批评文章能不能活下来,一个举报能不能不被转回被举报人手里。
景辉公司的事,和这篇“八点意见”的命运,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
景辉举报评估公司虚假评估,证据链摆了一桌子:划拨土地、无出让记录、评估机构明知却按出让地高价出报告。住建厅答应“认真办理”,企业撤了稿。结果等来的答复,被企业指为“曲解法律、包庇违法”。现在企业不找住建厅了,把监督申请递到了省政府。
这和《湖南怎么办》的“浮沉”路径几乎一模一样:先找直接管事的那一级,被敷衍;再往上走,赌的是上一级愿不愿意看。
省领导能为一篇网文批示,说明湖南不是没有听得进话的人。但一个地方的法治底线,不能靠“领导碰巧看到”来维持。景辉要的不是批示,是住建厅依法撤销一份它认为错误的答复,是对虚假评估立案,是问责到人。这些事,批示替代不了程序。
合肥超长沙、安徽超湖南,数据上是一时的。但营商环境这东西,是积累出来的。一个企业被拖十一年,一个举报被转回被举报人手里,一篇批评文章要靠“领导批示”才能重新存在——这些事攒在一起,比GDP数字更能说明一个地方能不能留住人。
省领导让文章“浮”上来,是好事。但景辉的监督申请,不该也需要一次“浮沉”才能被认真对待。
刀在谁手里,就该谁拔。省政府握着层级监督的刀,现在看的是,这把刀对省住建厅,磨不磨得动。
社会评论员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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