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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因不同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两家机构共被罚88万元,其中机构罚款70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个人罚款18万元。
两张罚单同日公布,一桩出在保险销售环节,一桩出在财务数据,监管对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一并处罚,也就是金融监管里常说的“双罚”。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太平人寿温州中支的违规集中在销售环节。罚单显示,该公司存在两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这类行为在业内多表现为向客户返还佣金、赠送礼品或其他合同之外的好处;二是“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监管据此对太平人寿温州中支罚款20万元,并对两名相关责任人追责:朱聪芬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童晓飞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机构与个人合计26万元。
图源:视觉中国
利宝保险温州中支的问题出在数据与费用管理上。公开表认定其“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并“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前者是经营数据造假,后者是把本不应走中介渠道的业务包装成中介业务、从中套出费用。在实务中,虚构中介业务套取的费用往往需要在报表中“做平”,两项违规常处在同一链条上。
监管对利宝保险温州中支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郑剑波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合计62万元。
图源:视觉中国
两张罚单恰好对应保险业两类高发违规:一个在销售端的返利冲动,一个在财务端的套费操作,也折射出“五虚”问题在基层的一些典型表现。
本次处罚中,太平人寿温州中支被追责两人、利宝保险温州中支被追责一人,正是近年来金融监管“双罚”常态的体现:既罚机构,又罚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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