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搜索
查看: 2852|回复: 0

温州一联建房摊上事!不予规划核实

[复制链接]

1

主题

5

回帖

3

积分

嫩笋

积分
3
发表于 2026-7-10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撤销听证告知书

苏某、黄某某:

经查明,桥下镇六岙村苏某、黄某某于2022年6月审批建建房农村宅基地159.95平方米,乡村建设规划许可799.70平方米,2024年9月12日领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编号330324202404062(农),确权面积776.96平方米。

现因信访举报及桥下镇提供的证据材料,我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核查,对苏某、黄某某联建工程进行测绘核实,发现该工程违反了《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不予规划核实。

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六)明显不当的”的规定,我局拟决定依法撤销《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浙规核字第330324202404062号(农))。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你们对我局上述认定的事实、撤销依据及撤销内容等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们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汪海敏 联系电话:0577- 66968661

地 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邮政编码:325100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7月 8日

w2.jpg

w3.jpg

w4.jpg

w5.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703804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6-7-12 03:09 , Processed in 0.21475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