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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泳池审批擅将国家法定五年许可有效期改为一年,被指设槛操纵资源
近日,浙江温州永嘉县数十家游泳场馆经营者实名举报,反映该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审批中擅自将国家法定的五年许可有效期改为一年,标准不一、尺度混乱,且长期不予纠正。经营者痛陈:此举严重侵害民企权益,打击创业信心,损害政府公信力。
时值盛夏,全国多地正放开经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助力体育产业复苏。而永嘉县文广旅体局却反其道而行,人为设置壁垒、违规乱政,导致当地泳池行业门店萧条、举步维艰。问题不在市场,在行政任性。
一、法定五年被篡改,国法不容地方“变通”
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游泳项目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全国统一执行,无自由裁量空间。
但在永嘉,该局经办人周曼丽将绝大多数泳池许可证核定为一年,仅个别经营户获批两年。同一法规、同一行业、同一条件,却出现三种年限。法定五年沦为废纸,标准随心所欲,到底是业务无知,还是刻意设卡、选择性执法?必须追问。
二、年年折腾式审批,拖垮实体经济
五年一办”的便民制度,在永嘉异化为年年报审、年年核验、年年缴费。经营者每年须重新整理资料、重新走流程、重新检测,人力、时间、资金成本成倍增加。
游泳行业季节性强、投入大、回本慢。企业前期重金投入场地、设备、安全措施,本欲长期经营,却年年“过关”,不敢投入升级。更甚者,材料齐全、条件合规,仍遭故意拖延、人为压件。合规办不下,违规遍地走——审批到底是为民服务,还是借机设槛、操纵资源?
三、领导知情不纠,监管缺位难辞其咎
比经办违规更令人寒心的是领导层的默许。多位经营者证实,他们曾多次向永嘉县文广旅体局及原局长徐贤友反映,对方对违法审批现状全盘知情,却常年不改、拒不纠偏。
明知违法,为何装聋作哑?放任经办人肆意篡改法定年限,是失职渎职,还是默许不公、为灰色操作留空间?法规悬空、尺度随意,已严重侵蚀政府公信力,破坏营商环境。
四、彻查追责,还国法以尊严
全民健身是国家战略,民营泳池是基层体育的重要阵地。永嘉相关部门逆大势、违国法、损民生,以任性审批扼杀行业活力,必须依法纠正。
经营者实名呼吁上级纪委及主管部门:
1. 彻查经办人周曼丽——查清是否存有人为设卡、选择性执法、权力寻租;
2. 追责原局长徐贤友——对知情不纠、监管缺位问题严肃问责;
3. 废止地方违规做法——严格依照17号令,统一恢复五年有效期;
4. 取消冗余审批环节——实现一次许可、五年有效,便民利企;
5. 系统整顿审批作风——肃清任性用权,重塑公信力。
国法不容践踏,公权不可私用。恳请上级部门正视问题,严查乱象、问责失职、纠正违规,还数千经营者公平稳定的经营环境,还国家法令应有的权威与刚性。法治统一、执行公正,方能激发市场活力,赢得群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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