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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名师”钱海萍在骗局里仅仅是“知情不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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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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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姑苏名师”钱海萍害得我凄凄惨惨
43万血汗钱,换我一句“活该”?钱海萍真能逃脱恢恢法网吗?
打击犯罪.png
  钱海萍说“你那么好,我去卖血也要把钱还掉”时,我真的信了。直到6月2日,我才明白——那12万不过是“止损费”,那些承诺不过是为她丈夫许新春转移赃款争取时间。
  我是一名南京的妇科医生,2019年因给钱海萍的姐姐钱海云做“宫颈癌”手术认识了一个叫许新春的人,这人说钱海云是他姐姐,所以我原来一直称呼这人“钱总”,由于钱海云病情需要后面我与这个“钱总”一直保持联系,数次为其带人看病提供方便,表面看这个“钱总”对其“姐姐”很用心。直到2025年3月这个“钱总”因为自己胃镜诊断为“胃癌”再次找到了我,想让我提供帮助,这时我才看到胃镜诊断报告单上的名字原来叫“许新春”,手术很成功,之后许新春和他的妻子一直称呼我为“救命恩人”。
  去年年底闲聊时我谈到了亲戚孩子硕士毕业,在找工作。他说自己在苏州工业园区有话语权,能通过“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帮孩子入职恒瑞医药。还说到什么科创委薛主任、管委会沈书记,关系网一套一套的。
  说实话,我当时半信半疑。直到他搬出了他的妻子——钱海萍。
  “我老婆是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的教师,‘姑苏名师’呢。”
  这句话,让我放下了大半戒心。一个在编教师、名师,不至于帮丈夫骗人吧?
  许新春还说,孩子的简历文字不够流畅,已经让钱海萍帮忙修改了。
  一位名师亲自帮孩子“包装”简历——这份体面,让我彻底信了。
  2025年11月23日,我们第一次见面。许新春说本来钱海萍也要来陪表示感谢,因为有课没赶上。他反复说,我们是“救他生命的人”。现在回想起来,那不过是为了套牢我的开场白。
  之后,许新春开始描绘他的“家庭背景”:儿子清华毕业,在财政部预算司工作,前途无量;亲家是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女儿南师大毕业后到美国西北大学读研,他通过关系花了200万入职华泰证券上海研发部(后面才知道钱海萍是他第3次婚姻的老婆,这个女儿是钱海萍前次婚姻的女儿徐筱熠);上海有1300万的房产。
  我对这些信息不是没有怀疑过。我曾当面问过钱海萍——她丈夫说的是真的吗?你的儿子是清华毕业的?你的两个女儿真在美国读的书?你们在上海真有房子?
  她从来没有否认。
  她就那样看着我,沉默,不点头也不摇头。可在那时候,我把这种沉默理解为“默认”——毕竟,如果她丈夫说的是谎话,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她怎么会不戳穿?
  后来我才知道,法律上还有一种东西叫“默示欺诈”,即明知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负有告知义务却保持沉默,同样可以构成诈骗。
  后来许新春每次打电话都报告所谓的好消息,说找工作之事推进非常顺利,今年正月16日可入职。期间数次找我要活动的钱,还有一次要求借40万用于公司周转。当然由于有求于许新春,他提出的用于活动的转账和借款都一一得到了满足。
  当许新春再次提出借款70万时,我开始警觉起来,通过手头一些线索查到的许新春原来是一个“老赖”,一个诈骗前科犯。如果钱海萍早点告诉我,我一定不会转一分钱。
  2026年5月12日,我终于意识到被骗了,报了警。5月13日,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出具了《立案告知单》,对许新春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在5月13日立案当天上午,我去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找到了钱海萍。她看到我的到来,似有预料,表现的很害怕,把我带到了学校对面的马路上。但她没有道歉,没有坦白,而是紧急退给我12万。恳求我不要去报警,否则她的丈夫许新春没法还我的钱,说她的丈夫上次入狱有苦衷,并一再承诺:“到6月2号之前,我肯定想办法把你的钱还上。”“郝主任,你那么好,我去卖血也要把钱还掉。”她的声音恳切,带着哭腔。听着她一遍一遍的保证,我居然心软了。我想,一个人民教师说出来的话,应该是算数的吧?
  随后我们去了苏州工业园区信访局进行了信访,我才知道整个受诈骗过程的来龙去脉,原来钱海萍得知她丈夫前期欺骗快露馅了,紧急利用她的教师身份联系了苏州市人大的陈某某主任和园区科创委的袁某主任,为许新春后来的骗局说辞又提供了几天工具。让钱海萍没想到的是:园区管委会的领导得知许新春利用他们名头进行行骗,他们果断的对派出所下达了拘禁许新春的命令。
  对于“姑苏名师”钱海萍的承诺我选择了等待。等到6月2日。钱没到账。
  我再联系钱海萍,她的态度彻底变了。
  “我也是受害者。”
  “我准备起诉离婚了。”
  从“卖血还钱”到“起诉离婚”,变脸只需要二十天。我终于反应过来——那12万是“止损费”,那些承诺是“拖延术”,目的只有一个:为她丈夫许新春转移、隐匿剩下的43万赃款争取时间。
  她利用我最后那点信任,像挤牙膏一样挤出12万,换来了许新春从容转移财产的机会。
  钱海萍在整个骗局里,真的只是“知情不报”那么简单吗?
  我来告诉你她做了什么:
  第一,她用“人民教师”的身份给我的信任上了保险。一个星海小学的在编教师、“姑苏名师”,天然带有社会公信力。如果许新春只是一个人吹牛,我可能早就抽身了。但每一次我犹豫,脑海中都会闪过一个念头——“他老婆是名师,不至于陪他骗人吧?”这份对“教师”二字的敬畏,成了许新春诈骗最坚固的护盾。
  第二,她亲手修改了孩子的简历。 这不是什么“夫妻闲聊时提了一嘴”,是具体的“包装”行为。她帮我把孩子“打扮”成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候选人,让骗局越来越逼真。
  第三,她对我所有关于“清华儿子”、“财政部亲家”、“西北大学继女”、“1300万房产”的追问,选择了长达数月的沉默。她是许新春的妻子,同床共枕的人,丈夫的子女是什么学历、什么工作,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她的不戳破,就是最有力的配合。
  第四,案发后,钱海萍打着“退款”的旗号搞“维稳”。她用“人民教师”的信誉作担保,承诺还款日期,成功让我暂缓维权,为许新春转移赃款争取了黄金时间。然后一脚把我踹开。
  还有许新春的母亲季留云,长期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微信账号交给这个有诈骗前科、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儿子使用。我那25万就是打到了她的账户上。她不清楚这些钱是哪儿来的?她不清楚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
  一个用“名师”光环背书的妻子,一个用银行账户“帮忙”的母亲。 她们不是无辜的旁观者,她们是整个骗局的共谋。
  现在,许新春已经被立案了。但我更关心的是,钱海萍和季留云能不能也被追究刑责。
  我的诉求很简单:钱海萍利用教师身份参与诈骗,社会危害性巨大,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并为我那剩下的43万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人民教师”这四个字,不该成为诈骗的遮羞布。
  “卖血还钱”的承诺,不该成为拖延时间的工具。
  “我也是受害者”这句话,更不该成为脱罪的借口。
  我的55万,有12万暂时回来了,还有43万不知道去了哪里。许新春和他妻子、他母亲,用“关系”、“名师”、“卖血”这一套组合拳,把我的血汗钱掏得一干二净。
  如果教师利用职业公信力犯罪都不被严惩,那么今天被骗的是我,明天就可能是任何一个相信“老师不会骗人”的普通人。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不需要同情,我只需要一个体现公平公正的结果。
  举报人:被“姑苏名师”诈骗的南京郝医生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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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名师”光环不是诈骗的遮羞布
  南京郝医生43万血汗钱追不回来,未必只因为许新春骗术高明,更因为钱海萍身上那件“姑苏名师”的袈裟太好用了。案情若属实,这位钱老师恐怕很难用一句“知情不告”把自己摘干净。
  “默示欺诈”在法律上是个精巧的概念,在人情里却常常是明晃晃的帮凶。当丈夫在饭桌上把清华儿子、财政部亲家吹得天花乱坠时,同床共枕的妻子长达数月不点头也不摇头,这不只是沉默,更像是一种无声的背书。从法律上看,特定关系下负有告知义务却故意隐瞒,往往会被认定为具有欺诈故意。
  比沉默更致命的是具体参与。如果简历确实经过名师亲自修改,那这场骗局的“包装”过程就有了她的指纹。这一点,加上案发后退还12万换取事主暂缓报警、转而用“卖血还钱”稳住对方的操作,若查证属实,外界恐怕很难将她仅仅看作一个被蒙蔽的旁观者。这种精确的“维稳”行为,在法律上很可能会被评价为帮助逃避侦查或转移赃款。
  至于季留云把银行账户交给有诈骗前科的儿子使用,收取25万巨款,若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在法律上通常也会被推定为具有共同故意或至少是放任结果发生。
  举报人是位深受患者好评的主任医师,在受骗之前,郝医生凭借自己的精湛医术和高尚医德,用手术刀帮钱海萍患宫颈癌的姐姐和患胃癌的丈夫从死神的阴影中挣脱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郝医生是两人的救命恩人,然而,利欲熏心的钱海萍恩将仇报、以怨报德,这是多么让人心酸而愤慨的事情!
  “人民教师”这四个字不该是诈骗产业链的护身符。一个社会符号一旦被用作取信工具,它的滥用就应当受到更严厉的审视。法律的网眼或许筛得过大鱼,但对于送上门的“帮凶”,它从来都不该手软。
  正义云声
  13013778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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