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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苍南县委书记张本锋、苍南县人民政府县长曾仁海:
我是温州市苍南县望里镇罗厝村村民罗小林,现怀着万分恳切的心情,实名举报苍南县迈辉仓储有限公司联合望里镇部分镇村干部,通过伪造文书、隐瞒权属争议等非法手段,骗取望里镇罗厝村一类工业产业基地A-15a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严重侵害我户及其他村民合法财产权益的违法违纪事实,恳请上级部门彻查全案,纠正错误审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普通村民一个公道。
一、地块基本背景与审批流程疑点案涉
A-15a地块位于苍南县望里镇罗厝村,总面积15479㎡,2020年11月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划拨国有土地公示,拟将该地块以划拨方式供给苍南县迈辉仓储有限公司,作为工业项目用地;2021年4月该地块建设项目完成公开开标,由浙江方兴建设有限公司以38473785.35元中标,后续双方完成项目合同备案,目前该地块相关项目已实际推进落地。
但早在该地块启动审批程序之前,我户与另一村民罗明利的合法住宅就坐落于拟审批地块范围内,持有世代居住的合法产权证明,从未与任何单位达成拆迁安置或土地转让协议,该地块自始存在明确的权属争议,完全不符合工业用地划拨审批的法定条件。
二、涉嫌非法骗批的核心违法事实
伪造拆迁文书,隐瞒权属争议骗取审批前置条件
为了将我户的合法住宅纳入地块出让范围,望里镇部分镇村干部、罗厝村时任负责人罗宏杰等人,在我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我户家庭成员的签名、伪造指印,炮制了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书》《农民建房申请表》,并依据这些伪造材料,违法作出望政【2021】17号《望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望里镇罗厝村罗明利等9户10间城中村改造用地的批复》,刻意向自然资源审批部门隐瞒案涉地块存在未解决的产权纠纷、未完成合法拆迁安置的核心事实,虚构“已完成全部地块权属清理”的虚假条件,为A-15a地块通过划拨审批打通了关键环节。
上述伪造事实已经苍南县人民法院(2022)浙0327行初172号《行政判决书》正式确认:《拆迁补偿协议书》及《农民建房申请表》上我户及罗明利的签名、指印均非本人签署和按捺,判决依法撤销了望政【2021】17号文件中涉及我户与罗明利两户的改造拆迁安置批复。苍南县望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前也出具过《实名举报结果反馈单》,明确认定镇、村干部在拆除房屋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违规、伪造拆迁置换协议及建房审批材料的问题,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属实。
骗取合法证件,恶意清空地块内村民合法财产
在我户产权人外出期间,苍南县迈辉仓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厝村相关负责人罗宏杰,指使他人从患有精神疾病的我户母亲手中骗取了我户房屋的原始土地证,长期拒不归还,我户多次向村里、镇里讨要均被推诿,2022年9月向望里镇派出所报案也未获立案,直至后续我户不得不重新办理了浙(2022)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23717号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才重新确认了自身的合法产权。但在此期间,相关人员已经恶意破坏我户唯一的住宅,将房屋强拆至仅剩三面墙体,房屋完全敞露,风可进雨可进,直接导致我户年迈的父母无家可归,以此极端方式强行清空了地块内的合法村民住宅,为迈辉仓储有限公司推进项目扫清障碍。
通过信访泄露施压,阻止村民主张合法土地权益
我户就地块骗批问题向苍南县纪委提交举报材料后,相关信访件被违规转交到被举报人罗宏杰手中,后续镇、村相关人员多次通过我户的亲戚向我施压,明确告知我“信访举报违法、会被抓捕”,以威胁手段逼迫我户放弃维权、接受远低于法定标准的补偿条件,甚至要求我户自行承担二十余万元的建房成本才给予安置,完全无视法院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以打击报复的方式掩盖A-15a地块审批过程中的违法漏洞。
三、举报请求
恳请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撤销A-15a地块此前违规作出的国有土地划拨审批手续,重新核查地块权属,纠正土地供应环节的错误行政行为;恳请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追究参与伪造文书、违规审批、打击报复信访群众的相关镇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的违纪违法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我户被恶意破坏的合法住宅进行赔偿安置,保障我户的基本居住权益,避免普通村民的合法财产被肆意侵害。
附件:1. 苍南县人民法院(2022)浙0327行初172号行政判决书复印件2. 浙(2022)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23717号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3. 望里镇纪委《实名举报结果反馈单》复印件4. 案涉房屋被破坏后的现场照片、
举报人:罗中林
手机:18658787811
2026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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