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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民警诈骗15人356万元”:已成立调查组,全力配合法院追缴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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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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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0 1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0日,安徽定远县调查组发布通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县闫某艳诈骗案,引发关注。对于个别民警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带来损失,我们深感痛心,特向受损商户和社会公众诚恳致歉。
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全力配合法院追缴闫某艳资产,安排专人对接受损商户并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受损商户依法维权。同时,对公章管理、日常监督等环节全面复盘核查,对失职失责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媒体报道,
6月8日,安徽滁州个体户黄某某向记者反映,他和另外多名个体户遭女民警赊购数百万烟酒,损失至今未追回。
一份法院判决文书显示,定远县刑侦大队37岁女民警闫某艳,2021年至2024年间,持盖有“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的供货合同,向13名个体户赊购烟茶酒,累计诈骗15人约356万元。
尽管闫某艳已于2025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多名受害个体户至今仍有数百万元货款未能追回。
定远县公安局书面回复称,涉案合同系闫某艳私自制作并私盖公章,属个人诈骗行为,公安局无支付责任。目前闫某艳已被纪委处理,法院就受害人申请追缴违法所得一事已立案。
综合三色定远、百姓关注
原标题:《官方通报“民警诈骗15人356万元”:已成立调查组,全力配合法院追缴资产》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沈佳灵 周春晟 整合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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