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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加装雨篷“黑名单”,看看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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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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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6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全骑行,拒绝 “夺命雨篷”!

电动车加装雨篷

看似遮风挡雨

实则暗藏巨大安全隐患

遮挡视线、增加风阻

易被大风掀翻、剐蹭行人

一旦发生事故

极易造成严重伤亡



永嘉交警常态化开展

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雨篷

整治专项行动

并对非法加装雨篷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曝光!





01







w8.jpg

车主姓名:魏**

查获时间:2026-06-02 16:12

查获地点:永嘉县桥头镇公园路与桥兴路交叉口



02







w13.jpg

车主姓名:陈**

查获时间:2026-06-04 09:06

查获地点:永嘉县乌牛街道织锦大道路口



03







w18.jpg
车主姓名:周**

查获时间:2026-06-04 09:56

查获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下堡路段



04







w23.jpg
车主姓名:夏**

查获时间:2026-06-04 10:39

查获地点:永嘉县沙头镇文渊路



05







w28.jpg

车主姓名:胡**

查获时间:2026-06-05 09:13

查获地点:永嘉县东瓯街道园区大道与104国道交叉口



06







w33.jpg

车主姓名:应**

查获时间:2026-06-05 10:03

查获地点:永嘉县桥下镇镇政府前

法律链接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驾驶此类违法加装车辆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 驾驶违法加装雨篷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责令拆除、收缴装置,并处 50 元以上 300 元以下罚款;

· 拒不拆除的,交警可以先予扣留车辆,代为拆除后退还;

· 违规提供加装服务的销售、维修商家,将处5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罚款。

永嘉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勿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

请自觉拆除违规装置

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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