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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庇护侵占公司资产的“硕鼠”?
——致浏阳市公安局的公开信(二)
浏阳市公安局:
我们是浏阳市天发搪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发公司”)。现就公司股东陈权德涉嫌严重侵害公司资产、长期逍遥法外一事,再次向贵局致信。
陈权德作为公司股东,本应维护公司利益,但其行为已实质沦为公司的“掘墓人”。具体事实如下:
一、虚假出资,骗取股权
2003年公司建厂之初,陈权德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当地人侵害”为由,与原发起人袁铁罗串通,将实际价值仅7万元的红砖虚报为15万元现金出资,从而骗取公司15%的股权登记。公司投产后,他长期好逸恶劳,嗜赌成性,输了钱便到公司强行索要、甚至拉闸断电。当地村民痛斥:“搪瓷厂就是陈权德的取款机!”
二、涉嫌多项犯罪,劣迹斑斑
2007年底公司停产后,陈权德变本加厉:
1、变卖资产,侵占收益:2008年,私自变卖公司价值126万元的设备;随后数年,私自出租公司厂房,将租金全部据为己有。
2、伪造公文,骗取产权:2011年,伙同其侄陈闯文伪造政府公章,骗取房产权证,将公司资产非法私有化。
3、诈骗挥霍,妨碍治安:2014年,利用伪造的产权证诱骗小飞燕食品公司购房,收取368万元购房款后用于豪赌,并因此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其侄陈闯文亦因吸毒被强制戒毒。
三、司法机关已明确认定其违法性质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多份法律文书已明确指出:陈权德的行为系“恶意串通”、“为了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上述司法认定,已为其行为性质提供了权威注脚。
我们的质疑与诉求:
面对上述确凿的涉嫌犯罪事实,以及司法机关已有的明确认定,为何陈权德至今未被立案查处?是谁在为这个劣迹斑斑的违法嫌疑人提供庇护?我们恳请贵局依法履行职责,尽快立案侦查,追究陈权德的刑事责任,还公司以公道,还法律以尊严。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并保留向上级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反映情况的权利。
此致
浏阳市公安局
浏阳市天发搪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碧君
2026年5月22日
微评:浏阳“硕鼠”横行,法律尊严何在?
一篇公开信,揭开湖南浏阳一桩令人瞠目的陈年积案。天发公司股东陈权德,堪称现实版“硕鼠”:虚假出资骗取股权,变卖设备、侵吞租金,甚至伪造公文骗取产权,诈骗368万元用于豪赌。如此劣迹斑斑之人,却长期逍遥法外,岂非咄咄怪事?
更令人震惊的是,长沙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多份法律文书已明确认定其行为系“恶意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意味着,司法机关早已从法律上为其行为“定性”——这就是犯罪!然而,明明涉嫌犯罪,明明有司法背书,刑事立案却如泥牛入海。
问题出在哪里?是证据不足?显然不是。是案情复杂?十份法律文书已反复确认。答案恐怕就藏在公开信那一声叩问里——谁在庇护这只“硕鼠”?
一个能长期拉闸断电、强行索财而无人敢管的“股东”,一个伪造公章骗取产权而能顺利得手的“村民”,一个诈骗数百万元只被治安拘留的“嫌疑人”——其背后若无“保护伞”撑腰,谁敢如此肆无忌惮?当地公安机关面对如此明确的涉嫌犯罪事实,迟迟不予立案,是业务能力欠缺,还是另有隐情?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正义的生命在于行动。十份法律文书不是废纸,群众的质疑不容回避。浏阳警方必须给出一个清晰的交代:陈权德到底该不该抓?谁在阻止抓?如果法律文书都叫不醒装睡的人,那么是时候让上级纪委监委来过问了。
正义云声
13013778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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