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搜索
查看: 4757|回复: 0

关于近期大型演出活动期间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温馨提示<

[复制链接]

2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嫩笋

积分
1
发表于 2026-5-13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鹿城区各相关经营主体:

近期,我市将举办多场大型演出活动。鹿城区作为中心城区,交通便利,住宿与商业配套完善,预计将迎来显著的客流增长。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城市形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经营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维护市场稳定


1.住宿行业: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大幅提高预订价格;不得强制捆绑销售、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2.餐饮商超:应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利用客流增长之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3.交通行业:出租车、网约车应按规定打表计费或按平台公示价格收费。

4.文旅商户:景区门票、旅游项目、演出周边等销售应严格执行标价,不得临时加价、设定价格陷阱或增加不合理的捆绑消费。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杜绝价格欺诈


所有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做到价签清晰。严禁虚构原价、两套价格、结账加价,不得隐瞒收费项目、诱导消费。



投诉举报渠道



我们呼吁广大经营者珍惜鹿城区的商业声誉,以优质服务和诚信经营迎接八方来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展现鹿城热情好客、诚信经营的文明风貌。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703804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6-5-16 06:17 , Processed in 0.20307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