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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3月31日,为瓯海区育儿补贴补差金最后申报期,逾期将视为放弃,该项补贴可与国家育儿补贴同时申报。
2024-2025年曾在“浙里办”APP提交过瓯海区育儿补贴申请,并享受到瓯海区育儿补贴的,原则上2026年无需重新提交申请。
2026年1月1日后出生及其他县市区迁入的二孩三孩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
一、申请对象
2022年9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瓯海区户籍二三孩家庭(申领时,子女户籍在瓯海),且未曾在“浙里办”APP提交过瓯海区育儿补贴申请的,均需提交申请,逾期将视为放弃。
二、申请方式【通过“浙里办”APP登录】→【选择瓯海区】→【搜索温州利民补助】→【搜索瓯海区户籍人口育儿补贴补差金】→【完善信息和材料】→【确认申报】→【申报成功,关注申报进展】
存在以下情况可通过“(补报)瓯海区户籍人口育儿补贴补差金”端口申报:
因夫妻共有子女中存在非浙江省内出生(含国外出生)或为2014年之前出生,在“瓯海区户籍人口育儿补贴补差金”端口申报时,子女信息校验无法正常通过,请通过”(补报)瓯海区户籍人口育儿补贴补差金“申报。
三、进度查询申请提交后,可不定期到【“浙里办”APP】→【选择瓯海区】→【搜索温州利民补助】→【我的申报】页面,查询进度。
前期提交的申请,部分已被回退,请根据图示及时处理,重新提交申请。
四、申领材料申请对象需上传提供:夫妻双方户口页、双方所有亲生子女户口页、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单、所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需原件及翻译件)。
补充解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文件,2025年12月,瓯海区印发《关于落实瓯海区育儿补贴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并规定,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间,温瓯卫发〔2024〕6号文件规定的育儿补贴按原方式申报,补贴金额按原文件规定的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发放。
举例说明
以2022年9月24日出生的二孩(首次落户瓯海)为例, 因其2025年9月将满3周岁,2025年度可领取的月数为8个月,其瓯海区育儿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1600元。
以2023-2024年出生的二孩(首次落户瓯海)为例,2025年度可领取的月数为12个月,其瓯海区育儿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2400元。
以2025年8月出生的二孩(首次落户瓯海)为例,2025年度可领取的月数为5个月,其瓯海区育儿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外,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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