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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棵树突然“秃”了!温州一小区业主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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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小区的绿化突然遭大规模砍伐,现在变得光秃秃的,太让人痛心了!”近日,市民李先生通过温州晚报热线88908890向记者反映,他所在同人花园小区内的树木被大量砍伐,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美观。


现场探访
小区51棵树失去“左膀右臂”


12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鹿城区滨江街道的同人花园小区进行实地探访。据了解,该小区是2007年交付的老小区,步入小区,可见树木种类多样、分布密集,整体绿化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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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南侧通往停车场的道路两侧种了几十棵乐昌含笑,树高度接近7层楼。但B7、B8、B9三栋居民楼附近的乐昌含笑被不同程度砍伐,树干上的侧枝大部分被锯除,只留下光秃的主干与顶端少量树冠,树干上的切口清晰可见,残留的枝叶显得稀疏。记者初步清点,这片区域遭受此类修剪的树木数量约有47棵。另外,在小区另一侧的B1栋居民楼附近,记者也发现了4棵受到类似修剪的树木。这些树木同样被锯除了大部分侧枝,仅保留顶部少量分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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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仔细观察这些被修剪的树木,可发现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它们均紧邻居民楼而植,与建筑外墙的距离普遍在5米左右,有的甚至不到5米。


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些树木长得十分高大,有可能影响到低层住户的光照条件。不过现在被剪得只剩下顶上的叶子,与小区原有的绿化景观对比太明显了,不好看。”这位居民表示,小区内不同业主对这一修剪行为的看法存在差异。




楼上不懂楼下“黑”?
物业称系低层住户自行修剪


目前,为同人花园小区业主服务的物业是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公司温州分公司,针对此事,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批被砍伐的树木并非物业所为,而是B7、B8、B9三栋居民楼的几名低层住户自行叫来吊车和工人进行砍伐的,理由是树木遮挡了自家采光。物业负责人表示,当天工作人员虽进行劝阻,但未能成功。她说:“B1栋附近几棵树被修剪,也是该楼栋低层住户当天自行安排工人一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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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正常修剪树木需要遵循相应流程,要以业委会名义提前一个月告知全体业主,小区里哪些树木需要修剪。”负责人介绍,实际上在此之前,已有部分低层业主向物业提出树木遮挡家中阳光的问题。考虑到冬季是树木休眠期,适宜进行适度修剪,物业曾聘请专业绿化公司对相关区域的树木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的修剪,但遭到部分业主反对。“有业主认为,小区以园林绿化景观为特色,不应该把树枝修剪掉。由于业主间意见难以统一,最终仅对部分树上的枯黄枝叶进行了清理,未开展大规模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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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次事件引发的不同反应,现在业主们的看法不一。有业主说:“终于能见到阳光了,草地也能晒太阳了”,也有部分业主认为树木修剪过度,影响了小区美观。物业负责人表示,目前已被修剪的树木已无法立即恢复原貌,只能等待其在自然生长过程中逐步恢复树形。




“修绿”不可“毁绿”
是否属于违法破坏需专家鉴定



对此,记者联系了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负责人介绍,在接到市民投诉后,执法人员已第一时间前往小区现场查看。目前,被修剪树木是否构成过度修剪、破坏绿化,需等待园林专家进一步鉴定后才能界定。若最终认定树木遭到违法破坏,涉事业主将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禁止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因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且树木确无迁移价值而需砍伐的,应当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此外,《条例》也明确,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有关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对于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树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介绍,小区树木长年生长以后,可能与树木与居民楼门窗距离过近,影响日常采光;随着树木生长,小区整体郁闭度过高,导致底层光照严重不足。小区树木究竟应当如何规范修剪?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科负责人介绍,树木修剪应由业主单位定期组织修剪,修剪过程如果需要技术指导,市民可以拨打96310热线,联系属地园林管理所提供修剪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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