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乐清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溪御园智能化工程修复及续建施工单位的邀请函
各施工单位: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17日裁定受理乐清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嘉鸿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担任乐清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完成金溪御园小区项目后续建设以推动项目交付,现需对园区内已实施的智能化工程进行修复,并对未完成部分进行续建施工。经嘉鸿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现通过公开邀请招标方式选聘本项目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溪御园智能化工程修复及续建
2.项目地点:乐清市芙蓉镇后垟村金溪御园小区。
3.项目规模:金溪御园小区原规划红线范围内(具体修复及续建内容及要求以管理人提供的“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为准)。
4.计划工期:____日历天。(请投标人根据工作量自行合理填报)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修复与续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修复部分:对原已安装但现已损坏、运行不正常的智能化设备及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或更换,恢复其全部正常功能。
续建部分:根据原施工图纸及合同,完成此前未施工的智能化工程内容,确保系统完整。
最终目标:完成全部智能化系统的集成、调试、试运行等,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为合格。
2.参考工作量与品牌:
为便于投标人报价,管理人将提供一份未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及《损害需维修部分预算书》(价格信息均已隐去)作为工作量参考。该等文件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核实设备损坏情况与未完工程量,并据此提出最终报价。
对于原合同约定的设备型号,如已停产或难以采购,投标人可推荐同品牌升级型号或同等及以上品质的其他品牌产品,但须确保系统兼容性、功能性不降低,并能通过竣工验收。替代方案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资质(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
3.项目团队需拥有至少1名及以上持证专业技术人员(如智能化工程师、项目经理等),并能承诺投入本项目。
4.具有同类(尤其是修复及续建类)智能化工程服务经验,需提交过往业绩证明。
5.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商业信誉良好。
四、工作时限及费用支付要求
1.中标单位应在与管理人签订施工合同后____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修复与续建工作,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2.施工单位的项目人员吃、住、行等工作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本项目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将依法纳入共益债务。具体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完成修复工作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通过验收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工程款,且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报名资料及方式
1.报名资料应包括:
(1)报价单:报价为含税固定总价,且应包括为完成本工程直至通过验收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措施、管理、调试、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的经济性是评标的核心考量因素。
(2)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介绍及资格证书、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对现场状况的分析、修复与续建的重点难点对策、调试及试运行方案等)、设备替代方案(如有)。
(3)主体、资质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成员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单位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参选单位在递交报价材料时,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或者文件的关键内容有涂改痕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报价。
4.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5.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下午17时00分。
6.报名/材料送达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双雁路432号A09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珏,13588970856
六、选聘标准
管理人将根据各参选单位的报价合理性及经济性(为主要评估标准)、服务方案(尤其是修复与续建专项方案)的针对性及可行性、同类项目经验、技术实力、信誉及所提设备替代方案的价值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估法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本次选聘不设投标人数量下限。无论有效投标人数量多少,管理人均有权评定并选择其中一家单位中标,或否决所有投标。若存在多个有效且具有竞争力的投标人,在报价、方案等主要条件同等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原施工单位享有优先中选权。
七、合同的签订
最终选定的施工单位须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项目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行放弃本项目。
八、项目资料查阅及现场踏勘
1.本项目修复与续建依据为“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请投标人务必联系管理人线上领取。
2.管理人强烈建议各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充分了解设备损坏现状、线路情况、未完工程界面等,以便做出合理报价和施工方案。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现场一切条件及风险。
3.项目导航位置:金溪御园(乐清市芙蓉镇环湖路与华屿路交叉口北120米)。
如需了解更多情况,请联系管理人。
乐清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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