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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有女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其于1月14日在鹿城区滨江街道新田园聚源路的萱瑜伽普拉提馆充值 11000 元办理会员卡,当时商家宣传瑜伽课活动价 110 元 / 节,后因搬家需退卡时,商家却要求上过的课程按原价 298 元 / 节扣除,还需收取 30% 手续费,引发消费纠纷。
据消费者介绍,办卡时商家未明确告知退卡规则,仅提供一份会籍合约催其付款,且未签订正规合同、未开具发票。消费者因迁居宁波无法继续上课,提出退卡后,商家以 “个人原因退卡” 为由,要求扣除已上 8 节课的费用(按 298 元 / 节计算)及剩余课程 30% 的手续费,这与办卡时 110 元 / 节的活动价差距悬殊,消费者直言 “无法接受”。
从双方聊天记录可见,消费者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指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应按约定退费,且商家未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商家则表示行业普遍按原价扣课,建议消费者转卡减少损失,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目前,消费者已向 12315 平台投诉,事件仍在处理中。
此纠纷也引发关于预付费消费 “退卡规则透明度”“费用计算合理性” 的讨论,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需仔细确认退卡条款,保留合同、发票等凭证,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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