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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化名)去年在某驾校报名驾驶员培训,现在驾照已经考好了却因为教练不兑现当时的让利承诺产生了矛盾。
小王告诉《科林维权热线》记者当初在驾校报名的时候,教练员告诉他现在学车的费用统一都是6290元,而且需要先将学费存进资金监管账户,这也是为了避免学员学车过程中驾校倒闭而学车无门。在小王和教练沟通的时候,教练为了促成订单表示可以给小王5500元的价格,学好之后把差价退给他。
小王:报考的时候,他(教练)说全款5500。然后资金监管交了6000多。他说资金监管是统一价格,学好了差价会退给我。后来驾照学好了,他就不承认不退了。
小王回忆说当时自己是在A驾校报名学习的,但是科目一却是在B驾校学的,他也不太清楚驾校之间的关系,当时签订的合同也很多自己并没有仔细留意。
小王:协议签了什么我不知道,(当时)叫我们这个签一下,那个签一下,也没有跟我们说什么东西。有可能被他带欺骗性的签了什么也有可能。
科林维权记者:签了之后,你们手上有留存吗?还是都在他那边?
小王:都在他那边,他们不给我。
记者通过小王提供的联络方式联系上驾校的负责人,对方表示驾校都是按照规定收取6290元的学费,至于教练和学员的私下约定还需要学员和教练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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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负责人:6290是国家定的,这是一分钱不能少的,这是政府规定的。教练员私下有优惠,还是业务员私下有优惠,该找教练就要找教练。
小王告诉记者目前他已经找到了几位和他有类似经历的学员,目前已经在属地街道做好了相关的登记,希望街道能从中调解。
北京观韬(温州)律师事务所的虞聪慧律师提示消费者要警惕口头承诺陷阱,签订合同应以书面文本为准。
虞律师: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订立,但口头合同的成立依赖双方对约定内容的一致认可。实践中,一旦发生争议,主张存在口头承诺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约定内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仅有单方陈述而无其他佐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此类证据难以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这意味着,若关键条款未写入书面合同,即便对方曾口头允诺,也可能因举证困难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书面合同的明确性。《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等条款,这些内容通过书面形式固定后,能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理解偏差产生争议。在此提醒公众: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凭证",任何重要约定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固定。签订合同时,务必逐条核对条款,确保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时间等关键内容清晰明确,只有以书面合同为准,才能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风险,让权益保护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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