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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小区业主私自改造车位,邻居一年多出行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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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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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9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鹿城区古翠隐秀小区业主鞠先生向《温州零距离》反映,因邻居私自改造停车位,导致其日常通行严重受阻。这一问题持续一年多未得到解决,记者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在古翠隐秀小区地下车库,记者看到39号、40号停车位长度明显短于标准车位,像是被铝塑板隔断改造,后方空间被围成密闭房间。40号车位上停放的车辆,有半个多车头超出车位范围,严重影响相邻通道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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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鞠先生:他这个40号车位会停一个大型的车,整个车头或者车尾会露到外面,本身房开交付的时候,这里是一个标准车位,他可能自己私自改建,还是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就是车位变小了,他没办法只能把车头翘到外面,我现在通过这个七字形回车的话,倒车的话我右后视镜,他有时候是被他这个车头视线阻挡的。(有时)要么就是停这个回车位,要么就是车子停这个通道,然后我车子回来掉头就没办法。每次回家他只要是一占用,我(停车)上楼就要花大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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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先生表示,该问题已持续一年多。随后,记者来到古翠隐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沈先生表示,39号、40号车位的使用权是同一位业主所有,当初他们巡察发现业主对这两个车位及周边进行施工改造后,立即与该业主进行沟通,并张贴整改通知单,同时将该情况上报行政执法。而对于回车位被占用问题他们已加强管理力度。

古翠隐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沈先生:关于小区不文明停车问题,业委会和服务中心共同发布了车辆管理办法,物业曾多次与关联业主进行过沟通,并在回车位设置雪糕筒,将不文明停放的车辆加入黑名单,日常物业在巡查或者接到业主反馈车位被占用这个情况之后,均会及时联系车主保障车位的正常使用,近期经过协商该关联车主已承诺文明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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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此事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反映,得到的反馈是:经调查核实,该业主反映的这个小区地下室停车位后面占用了共用部位供自己使用,且停车时经常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通道及回车位,都属于占用共用部位的行为,属于物业管理类范畴,适用于《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擅自占用、利用公共过道、楼梯间等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影响其他业主生产生活。该事情属于物管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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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又来到鹿城区南汇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室,就此事进行了反映,对方没有对该业主私自改造停车位的行为做出明确回复,仅表示,该业主占用回车位的行为属于小区停车秩序管理问题,他们已联系业主进行协调。那么,对于业主私自改造车位的行为该如何处理?请关注《温州零距离》栏目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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