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搜索
查看: 5332|回复: 0

致温州市信访局复查申请书

[复制链接]

7

主题

1

回帖

4

积分

嫩笋

积分
4
发表于 2025-7-17 1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人**:廖建有  
身份证号:330328*******1912  
联系电话:188****1168  

**被申请机关**:  
1. 文成县南田镇人民政府  
2. 文成县人民政府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南田镇政府作出的《信访法制教育书》(〔2025〕文法告5号);  
二、责令文成县人民政府立即成立“4·23交通事故善后专班”,对18年久拖不决案启动行政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渎职责任;  
三、责令专班30日内制定执行方案,落实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10〕浙温终字第1017号)。  

**事实与理由**:  
**一、南田镇政府程序严重违法,滥用信访终结手段**  
申请人于2025年3月14日(此次进北京有文成县南田镇领导陪同)依法向国家信访局提交信访诉求。南田镇政府未依《信访工作条例》第33条“30日内书面答复”之规定解决问题,反而径行下发《信访法制教育书》(〔2025〕文法告5号),妄图以“其他法定途径”推诿责任。该行为严重违反:  
① **《信访工作条例》第17条**:行政机关对法定职责事项不得引导信访;  
② **中央信访联席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则》**:对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事项,行政机关无权终结信访;  
③ **程序正当性原则**:未告知救济途径,剥夺申请人陈述申辩权。  

**二、文成县系统性行政不作为致冤案沉没18年**  
2007年4·23交通事故致申请人父亲与兄弟双亡,温州市中院〔2010〕浙温终字第1017号判决早已生效。但18年来:  
- 文成县司法机关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纵容肇事者刘化宝涉嫌拒执罪;  
- 文成县政府长期漠视民生痛楚,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的善后协调职责;  
- 南田镇政府充当行政壁垒,阻挠中央信访渠道功能发挥。  
**此系典型的有案不查、有责不究、有令不行!**  

**三、法律与政治责任的不可推卸性**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7条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13条:  
- 南田镇政府滥用信访终结程序,必须撤销违法文书;  
- 文成县政府对跨部门遗留问题负总责,必须成立善后专班;  
- 对18年拖延直接责任人必须依纪追责(党纪处分条例》第132条玩忽职守条款)。  

**此致**  
温州市信访局  

**申请人**:廖建有  
2025年7月13日  
1000001637.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7-19 11:42 , Processed in 0.23399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