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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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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瑞安公安禁毒战果
案 件 回 顾前期,瑞安警方收到一条线索显示,在瑞安市内存在一个由贵州籍人员组成的小团伙,疑似正在进行吸毒活动。尽管无法确切判定该团伙所吸食的“上头电子烟”具体成分,但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所查获的“上头电子烟”均来源于同一卖家——乐某。
瑞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乐某是30多岁,刚来瑞安不久,特别是我们在跟乐某进行接触的过程当中,发现他十分谨慎,他就只卖给自己熟悉的那些人。
禁毒民警经过乔装打扮后与乐某接触,并成功从乐某处获取到一支“上头电子烟”。经鉴定,电子烟中含有的成分为依托咪酯。
瑞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依托咪酯是白色粉末状,具有麻醉镇静作用,不法分子把它勾兑成电子烟的烟油,伪装成普通的电子烟,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吸食了依托咪酯,会出现头晕无力、口齿不清、手抖等类似喝醉酒的症状,过量会神志不清、昏迷、窒息,甚至会死亡,长期滥用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易激怒,具有强烈的暴力倾向,极容易引发自伤自残,交通肇事肇祸等事件。依托咪酯属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滥用即属吸毒行为。
通过侦察,警方判断乐某仅是贩毒链条中的马仔,于是从乐某的出租屋及车辆信息入手,发现车辆登记在蔡某名下,而出租屋则由张某承租。
瑞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这两个人都是自由职业者,不是广东人,但频繁来往广东,而且出手阔绰,十分可疑。
警方也发现这两名嫌疑人具备极强的反侦察能力。在交易过程中,他们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结算,在网络上利用虚拟身份开展活动,这导致警方难以在短时间之内获取他们实施贩卖行为的实质性证据。
瑞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我们凭借大数据的支持和侦查员的办案经验,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最终确定了以蔡某、张某为首,乐某为马仔的6人贩毒团伙。至此,一个贩卖依托咪酯的贩毒网络总经销架构已然清晰呈现。
在该贩毒网络中,乐某充当马仔角色,负责执行跑腿送货;张某主要承担对接买家的任务,与买家进行交易沟通;蔡某则负责与卖家进行对接,确保货源供应。此外,古某和杨某(嫌疑人一)作为中间介绍人,为交易各方牵线搭桥;而杨某某(嫌疑人二)则参与其中,协助进行依托咪酯烟弹的加工调制工作。
最终,在多地警方紧密配合下,瑞安警方对这起跨省的毒品案件进行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514人,并缴获了一批依托咪酯粉末和用毒品勾兑的烟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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